农民工成我市法律援助占比最大群体 | 鞍山新闻网

临近年末,农民工追要工资又成为各法律部门“援助”的头等大事。农民工阎某在工地受伤,但苦于无钱医治,也不知道怎么去维权要钱。在别人的指引下,他到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律师整整花了五天时间整理核实证据,最后法院全部采纳律师意见,判决工程承建单位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阎某各项损失合计56万余元,这样的案子还有很多。据市法律援助中心介绍,通过数据得知,目前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市法律援助案件中占比最大的群体。很多农民工懂得,法律援助是不收钱的,是免费帮助老百姓打官司的,并且是尽职尽责的。

鞍山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介绍,去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08件,其中涉及农民工511 件,占比达到16%,帮助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300余万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365天全年无休,免费接听法律咨询电话22804个,很大一部分也都是农民工咨询如何维权。

农民工群体在法律援助案件中最关心的是他们能享受到哪些实实在在的法律援助服务。对此,中心一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涉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律免予经济状况审查。二是提高法律援助维权时效。提供农民工劳动维权“一事联办”服务,对劳动监察可以解决的维权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监察行政手段快速解决。对受援人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协调劳动仲裁机构先行调解,实现快办快结。三是畅通服务农民工“绿色通道”。推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简化农民工法律援助办理手续,对非重要材料不齐全申请法律援助的、协作部门转办的农民工劳动维权案件,建立法援机构容缺受理机制和快速办理机制,紧急情况下先行受理、事后补办。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实现可援即援,应援优援。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对行动不便的农民工提供上门服务。加强与人社、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工作联动,打造便捷、高效的“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

据介绍,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通俗地说,法律援助就是政府帮助请不起律师的经济困难群众免费请律师。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通过向这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