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是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野生动物集群活动的季节,也是乱捕滥猎、乱采滥挖和非法交易候鸟等野生动物案件的高发期。为切实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进一步严厉打击乱捕滥猎、乱采滥挖和非法交易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安全和生态安全,近日,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局等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市自然资源局成立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加强辖区内野生动物资源动态巡查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场所日常监督管理,努力实现野生动物保护“属地管理,常态监督,严防严控”的良好局面。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监管联防联动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组织行政执法、森林公安、技术鉴定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网络信息、邮政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要对集贸市场、相关商品或原料集散地、餐馆饭店等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密切监测网上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信息;加大对进出口、运输、寄递、携带鸟类等野生动物行为的检查力度,清除公路两侧、长途运输车辆上非法销售鸟类等野生动物及违法猎捕工具的行为,依法惩处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和销售鸟网等违法猎捕工具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辖区内鱼塘、虾池的管理,实现保护执法监管全覆盖。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犯罪线索,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全市各级森林公安与执法部门将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在履职尽责的同时强化地部门间联系配合,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切实提升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执法效能。
截至11月1日,我市对启明市场、大屯集市、沙河大集、长大花鸟鱼市场等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2次,收缴野生鸟36只、捕鸟网4个、打笼4个,刑事立案两起,行政处罚4人。下一步,我市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开展持续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全市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我市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