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学生为了方便快捷,选择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可是,对于还未成年的学生来说,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10月9日,荆门交警支队掇刀大队与掇刀石中学联合查处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行为,同时对学校周边重点路段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防涉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现场查处:未佩戴安全头盔情况居多
9日中午12时,正是掇刀石中学中午放学时间。下课铃声响起,学生们陆续从校内走了出来。
“请您靠边停车,您骑行电动摩托车带着学生,两人都没佩戴头盔。”执勤交警挥手拦停了正从校门内骑行出来的学生家长。
“头盔就放在车筐里,我这就拿出来戴上。”家长说着就拿着车钥匙去开车筐锁,可能因长期没有使用,锁有点生锈,一时没有顺利打开。
交警为学生和家长送上头盔
“车筐里只有一个头盔,骑车还带着学生,非常不安全,我们送一个头盔给学生。”交警见状,拿来一个粉色的头盔给学生戴上,并提醒道:“乘坐车辆也要佩戴好头盔。”
此时,家长终于拿出车筐内的头盔,交警发现其头盔较为陈旧,经过检查并不符合现在的头盔标准。出于安全考虑,交警又为家长送上一个头盔,同时提醒其骑车注意安全。
“这名学生刚骑车横穿马路,我们把他拦了下来。”现场一名执勤交警说,该学生怕老师和学校安保人员查出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偷偷把车辆藏在附近商铺门前。下课后,该学生走到商铺来骑车。“不仅横穿马路,还没佩戴安全头盔,多危险。”学校相关负责人员联系上了学生老师和家长,对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正当交警准备给该学生赠送头盔时,发现学生的头盔锁在车筐内,见状,交警责令其佩戴好头盔后才让其离开。
“今日中午利用学生午休期间,对学校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排查,骑行电动车的数量不多,主要违规行为以未佩戴安全头盔为主,我们也送上了10余个头盔。此次整治行动,既是对他们的批评教育,也是对他们的安全提醒。”交警介绍。
家长观点:尽量不让学生骑电动自行车
“骑电动自行车上学,我不反对,但戴安全头盔非常重要,遇到危险情况的时候可以有效保护头部。接送孩子的时候,发现很多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没有戴头盔,这样做非常不应该,学生都应该养成预防安全事故的好习惯。”家长张女士说。
“上学路上,安全可靠最重要。学生应尽可能挑选可靠性高、防护性好的中高端配置车型。其中,刹车性能好、轮胎防滑这两点,尤为关键。”家长高先生说,尽量还是不要让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车辆重,速度快,道路窄,遇到紧急情况,学生自身很难把握方向,容易造成事故。
交警提醒: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
关于学生骑车上学,交警提醒各位家长,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能骑电动摩托车。
在查处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期间,交警还发现部分家长骑行的两轮电动车非法加装挡风被。交警表示,非法加装会导致车身质量增大,后座载人状态下容易失去平衡摔倒。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大部分高中生已经年满16岁,可以骑行电动自行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申请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18周岁以上,大部分高中生还未满18岁,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严禁学生骑行的。
未成年人的应急能力较差,电动车的速度相比自行车快很多,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会出现无法应对的危险。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普遍较弱,而且对交通规则没有良好的认知,极易出现不戴头盔、违规载人、超速、逆行、闯红灯等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交警提醒,年满16岁的学生要骑行电动自行车,家长一定要提前给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方可上道路行驶。
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并遵守下列规定:
1.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2.佩戴好安全头盔;
3.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不得逆向行驶;不得竞速追逐;
5.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通信工具或者单手扶持行驶;
6.不得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