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的提示
2023-09-22 19:40:37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就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提示如下:

 

01

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02

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03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04

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作出优惠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不得在事后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宾馆酒店经营者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客房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擅自提高订单价格或不履行价格承诺。

05

月饼等中秋相关商品经营者要注意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规范明码标价行为。行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鼓励简约、绿色包装,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06

经营者不得对经营者自身,商品性能、功效以及商品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相关公众。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组织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和竞争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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