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2023-08-01 15:29:59


项目概况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SHJL-2022-SPHW-632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口腔医院《诊疗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

标段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第一标段 150万元

第二标段 225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采购预算 备注

第一标段 椅旁CAD/CAM设备及系统(核心产品) 1台/套 扫描手柄可通过脚控开关控制,可支持拍摄口内视频及照片;动态景深扫描技术,扫描头内部主动加热,防止起雾。 140万元/台/套 本项目第一标段采购产品已经过进口论证,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关境外生产企业不适用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可超过每标段采购预算总价和每标的采购预算单价。

光动力治疗设备 1台/套 用途:设备用于口内黏膜常见病的治疗。 10万元/台/套

第二标段 口腔综合治疗机 25套 脚踏:多功能脚踏开关,可通过左右滑动脚闸踏板来控制电马达的转速和洁牙机的功率。数据可以在液晶屏上显示。 9万元/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口腔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期间(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时间:2023年08月02日至2023年08月08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线上获取;

3.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414136562@qq.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材料”为主题,邮件由代理机构收取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的发件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备注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由供应商公司账户汇出,须备注XX公司XX项目采购文件费);

收款账号:

开户名称: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央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0804220209001149222

3.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3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2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凭证或票据应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提交,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七、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大学口腔医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1500号

联系方式:于思跃、滕云0431-8557932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西街177号

联系方式:曹舒萍132344553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舒萍

电话:1323445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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