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确定
中国财经报 2023-07-21 20:10:49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4年要大力改造提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设施短板明显、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是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

《通知》提出,鼓励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根据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需要,在确保可如期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前提下,可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将建成于2000年底后、2005年底前的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范围。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军队所属老旧小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按照属地原则一并纳入地方改造规划计划。

《通知》要求,加强相关工作和计划统筹衔接。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原则,尽快自下而上研究确定2024年改造计划,于2023年启动居民意愿征询、项目立项审批、改造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前至2023年开工实施。统筹养老、托育、教育、卫生、体育及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等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设施增设或改造项目,做到计划有效衔接、资金统筹使用、同步推进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建立住宅小区“体检查找问题、改造解决问题”机制,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和保险制度,解决“钱从哪里来”问题,形成住宅小区改造建设长效机制。

《通知》强调,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市、县自下而上研究提出本地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坚决防止盲目举债铺摊子、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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