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应知应会知识
2023-06-26 23:43:56


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是什么?

答: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是什么?

答:分层是指包保干部按市、县、乡、村分为四层;分级是指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表(2017)》,结合本地实际,划分为A、B、C、D级。层级对应是指市级领导干部包保A级主体,县级领导干部包保B级主体,乡级领导干部包保C级主体,村级领导干部包保D级主体。

精准防控是指市、县、乡、村四层包保干部一一对应A、B、C、D级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包保对应关系,各级包保干部照单履职、挂图作战,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

末端发力是指包保干部同本级党委或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村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明确包保主体,履职尽责,完成任务。省、市、县、乡建立督查组,对各地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尤其是对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进行督查。

终端见效是指“两个责任”得到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健全,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如何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答:1、重点落实“三清单一承诺”制度:责任清单制、任务清单制、督查清单制和制定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2、重点抓住“三类人”: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

3、管好“三件事”:包保干部开展现场督导,督促企业落实“两员配备”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包保干部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包”,就是包属地责任;“保”,就是保食品安全。

包保干部对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包保主体开展督导。

1、督导频次: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督导频次。

2、督导事项:对照任务清单内容开展督导。发现问题的,督促包保主体及时纠正,并通过拍照、录制视频等方式留存证据,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3、问题整改:发现问题并督促现场整改;发现问题并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知道的包保情况有哪些?

答:1、本单位的包保级别(A级、B级、C级、D级)。

2、本单位是配“两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还是配“一员”(食品安全员)。

3、来督导的包保干部姓名。

4、包保干部每季度至少上门督导一次。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答:严格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执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培训。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明确具体工作和职责,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清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制度(C、D级主体建立日管控、月总结制度),确保企业食品安全可控。

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哪些?

答:包括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是什么?

答:食品安全员根据风险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未发现问题实行零风险报告。

食品安全总监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排查,消除隐患,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听取工作汇报,进行调度,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具备哪些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答:1、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2、熟悉本单位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3、参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4、其他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哪些企业应当配置食品安全总监?

答: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下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一)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二)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

(三)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

(四)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五)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食堂。

十一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答:食品安全总监: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 定风控措施,纠错召回;定应急方案,组织演练;指导食品安全员工作;配合督查,积极整改。

食品安全员: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报告;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配合调查,处理事故。

十二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的后果有哪些?

答:1、未建立、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拒不改正的,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铁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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