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餐饮食品经营单位“七要七不准”食品安全告知书 | 商洛日报

为全面规范行业管理水平,提升餐饮食品经营行业的良好形象,保障广大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餐饮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告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要亮证照、明码标价、合法经营;不准未经许可、借用证照经营。

  二、严把原料关口。要正规渠道进货,落实好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溯;不准非正规渠道进货,查验无票无据。

  三、清理环境卫生。要经常对操作间移位式清理,保持加工场所卫生整洁;不准操作间环境脏、乱、差(油烟机、墙面、下水道污染),“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全。

  四、加强过程控制。要布局合理,标识清楚,原料加工、切配烹饪、清洗消毒分区明显;不准操作不规范、交叉污染。

  五、禁用违禁食品。要定期检查、清理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准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及加工制作长江野生渔获物、野生动物。

  六、规范上岗操作。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加工操作时着工作衣帽和口罩,洗手消毒;不准带病上岗或未着工作衣帽进行加工操作。

  七、提倡文明用餐。要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按需取餐,严禁铺张浪费,倡导文明用餐;不准使用一次性筷子、塑料袋套碗。

  请全区餐饮食品经营单位严格遵守,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如有违反,顶格处罚。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现象。

  举报电话:12315 举报邮箱:545477453@qq.com

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