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水利委员会印发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方案
本报讯为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能力,根据水利部印发的《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淮河水利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以及水利部监督司印发的《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指导手册(2023年版)》,制定印发了《淮河水利委员会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有关工作作出部署。
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化解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举措。淮河水利委员会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委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亲自研究部署《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明确“六项机制”建立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强调要结合六条实施路径、强化流域治理管理七个实施方案,一并抓好本项方案的贯彻落实。淮河水利委员会广泛调研、仔细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将《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细化分解为49项具体措施,逐条逐项明确了节点任务、责任部门(单位)和完成时限等,形成《实施方案》和相关措施清单。
《实施方案》提出,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水利部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分级管控、分类处置,源头防范、系统治理,建立风险管控“六项机制”。
下一步,淮河水利委员会将按照水利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全力推动淮河水利委员会各层级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不断完善管控制度,落实管控措施,压实管控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培训宣传,并结合数字孪生淮河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切实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新阶段淮河保护治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