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聚力构建“大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中国财经报 2023-05-24 05:00:00

本报讯 山东是目前全国唯一的老年人口超过2000万的省份。近年来,山东财政部门坚持高点定位、统筹谋划、协同推进,聚力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大养老”财政服务保障体系,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注重整体谋划,创新实施多支柱财政保障机制。山东财政部门积极构建“一般公共预算+养老保险基金+社会投入”多元供给、协同发力的财政保障机制,创新实施“专项整合、统筹互济、市场引领”为核心的“大养老”资金运作模式,最大程度发挥资金合力。一是深化资金整合,由“碎片化”向“集约化”转变。2022年,将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老年人优待补助4项省级资金整合为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打包”编制预算,“切块”下达市县,为适应日益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预留了空间。二是优化基金运行,由“分散型”向“互济型”转变。创新采取直接承担、缺口补助和“两率”挂钩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地方财政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投入的长效机制,探索具有山东特色的投入责任分担模式,有效解决了各市基金收支状况与财政承受能力不匹配的矛盾问题。三是强化多元筹资,由“单一化”向“社会化”转变。综合采取PPP、政府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养老服务投资,以“小资金”撬动“大市场”,通过财政资金先干后补、政府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税费减免普惠扶持“点、线、面”融合,初步建立起社会化“大养老”财政支持保障模式。

注重系统集成,创新构建多层次民生保障机制。山东财政部门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公平作为养老保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普惠、特惠、优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基本养老服务。一是做大普惠保障。顺利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打造省级统收统支的“山东模式”,并接入全国统筹。

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升,全省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17年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22年的160元。二是做强兜底保障。连续3年支持大幅提高九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各类救助省均月标准提标幅度全部为50%以上。同时,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覆盖九类困难群众、各类救助标准协调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做实老年优待。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落实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等优待政策,实现老年人优待全覆盖。

注重协同联动,创新打造多元化政策激励机制。山东财政部门围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完善“四聚力”政策措施,提升养老服务整体效能。一是聚力提升养老服务能力。省级财政创新实施支持养老服务“一揽子”扶持政策和奖补项目,重点向失能老年人照料护理、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养老等方向倾斜,提高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奖补标准,建立城乡日间照料设施运营奖补机制,加快构建起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二是聚力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成为全国首个实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的省份。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与签约居民付费相结合方式,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嵌入社会居家养老。积极推进医养政策衔接,鼓励各地改造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重点向养老、康复、护理服务延伸,支持各类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养老服务奖补政策,为“医办养”“养办医”双向延伸提供便利服务。三是聚力培养专业服务人才。强化源头培养,开展专业设置奖补,对符合条件的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给予一次性办学奖补。强化人才激励,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行业,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对养老护理员取得职业技能等级,给予一次性奖补。强化技能培训,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等作为紧缺职业和工种,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四是聚力实施创新引领激励。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和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创新引领县项目,采取竞争性评选方式,在全省择优遴选部分县(市、区),分别按照每县不高于200万元的标准和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探索打造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县域养老新模式、医养结合新样板。创新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评价奖惩机制,自2021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市进行奖励。

注重绩效优先,创新完善全流程资金监管机制。山东财政部门围绕管好用好群众养老钱,通过“三个强化”,扎紧管理制度笼子,理顺资金监管渠道,守好资金发放底线,确保资金管得住、用得好、效益高。一是强化基金防风险运行监控。建立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风险防控办法,守牢养老金发放底线。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监测月度报告、季度分析机制,促进基金平稳运行。二是强化资金全流程直达监控。将年规模超过200亿元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等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直达机制管理,运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进行穿透式监控,全过程定位。对发放到“人头”的资金,坚持实名制管理,通过社保卡或“一本通”,直接发放到群众个人手中,打通资金拨付“最后一公里”。三是强化资金全周期绩效监控。将养老服务发展资金、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同时,建立健全资金绩效反馈机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坚决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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