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
中国财经报 2023-04-17 12:00:00

本报讯 从今年1月1日起,陕西省宝鸡市对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目前,提标政策已执行到位。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统一提高到662元,实行补差发放;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统一提高到5964元,实行分档发放。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后,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

截至2022年底,宝鸡市共纳入城乡低保对象45986户、102197人,共纳入城乡特困人员7269户、7349人。经测算,提标后每年新增财政补助资金8238万元,其中新增城乡低保资金7263万元、新增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975万元。

为确保调标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财政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妥善做好低保对象审核确认工作,加大低保资金投入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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