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持续发力 山东预算绩效管理结硕果
2023-04-19 10:41:19

近年来,山东省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连续三年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年活动,持续在创新、落实、应用、督导四个方面聚焦加力,推动绩效管理取得丰硕成果、实现提质增效,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显著增强,为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聚焦创新加力,探索“新方法”解决“旧难题”

坚持把绩效工作放到财政管理和政府治理的大坐标中去定位,不断创新预算绩效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运用绩效手段解决管理难题,助推财政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创新实施成本绩效管理,推动节本增效。为解决部分单位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干事不计成本等问题,坚持成本与效益并重,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项目入库分析成本、预算编制细化成本、预算审核核定成本、预算执行控制成本、预算完成评价成本”的成本管理“闭环”,促进财政资源高效配置。2022年,在全省10个市和14个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开展成本绩效管理试点,对300个项目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共节约财政资金8.2亿元,实现了“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另一方面,创新绩效评价机制,强化花钱问效。为解决部分领域资金多向投入、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开展科技创新政策评价,从专项资金、支出板块、政策项目三个层面进行全覆盖、渗透式评价,涉及86项政策、372亿元资金,趟出了不同领域资金综合评价的新路径。同时,构建科学完整、重点突出的部门整体和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体系,推动评价工作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开,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绩效评价全覆盖,引导部门单位合理配置资源,助力基层财政可持续发展。

聚焦落实加力,找准“关键点”发挥“强作用”

坚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盯紧抓牢部门单位绩效管理的关键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压实改革责任,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坚持制度先行,指导各级建立健全涵盖绩效管理各领域、各环节的制度办法和工作规范。目前,省级已构建起“1+2+35”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市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抓住绩效目标这个绩效管理的“牛鼻子”,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指引(试行)》,系统完善15类共性绩效指标,牵头制定5000多条具体指标并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对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编制辅导和实质性审核,推动目标质量提升,预算约束力不断增强。三是强化自评抽查复核。组织部门单位扎实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实现中央转移支付、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同时,进一步加大自评抽查复核力度,2022年,省级共对24个部门单位开展自评抽查复核,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做好整改落实,确保自评工作措施有力、规范有效。

聚焦应用加力,运用“小切口”做好“大手术”

推动绩效与预算管理一体融合,全方位、多角度加强绩效管理结果应用。2022年,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利用绩效管理成果,调整收回压减预算206.6亿元,用好绩效这把“手术刀”,做好预算管理“大手术”,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事前评估与预算审核相结合。建立“部门+财政”评估机制,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与预算编制同步审核,并在部门单位评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评估。2022年,全省共对820个新增政策项目开展财政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核减预算83.5亿元,核减率达22.3%,为优化预算安排,节约财政投入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二是事中监控与预算调整相结合。充分依托一体化系统、大数据应用,对所有项目支出开展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双监控”,并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对部分重点项目开展财政监控。2022年,全省共对1389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监控,根据监控结果调整收回财政资金32.1亿元,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资金用于“三保”保障、民生支出等急需领域。三是事后评价与预算安排相结合。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拓展绩效评价领域,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取得了显著成果。2022年,全省财政重点评价项目达4000多个,评价资金规模超5000亿元,根据评价结果,压减2023年预算91亿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

聚焦督导加力,推动“软要求”变为“硬约束”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加强考核推动、协同联动、监督公开,将绩效管理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措施。一是加强考核、压实责任。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分别纳入省直部门和各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绩效意识,压实管理责任。二是协同联动,凝聚合力。分别与省人大、省审计厅建立绩效管理协同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县级预算绩效管理专项推进行动,推动实现县级绩效管理制度、人员、措施、成效“四到位”,改革“最后一公里”全面贯通。三是主动公开,强化监督。逐步扩大绩效信息公开范围,2022年,省级共将37类大专项和268个部门单位项目绩效目标随预算报省人代会参阅,规模比去年增长55.8%;将92个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自评表、127个项目自评表、18个重点项目评价报告随决算报省人大参阅,督导部门单位将应公开的绩效信息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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