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预算绩效管理法制化迈出关键一步
中国财经报 2023-03-22 20:27:57

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四川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九章三十一条,其中第五章“预算绩效管理”专章对预算绩效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以《办法》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标志着四川省绩效管理法制化迈出关键一步。

《办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规定省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在申请项目入库时应当设置绩效目标,在编制预算时应当设置部门整体、政策、项目绩效目标,将其作为预算申请和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二是在绩效评估方面。规定部门应当按照省财政部门的规定对预算项目开展评估评审,评估评审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省财政部门应当对重点政策、项目预算开展评估评审,评估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在绩效监控方面。规定部门应当对部门预算项目、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省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实施重点绩效监控。四是在绩效评价方面。规定部门应当开展部门整体、政策、项目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省财政部门。省财政部门应当对省级各部门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并开展部门整体、政策、项目重点绩效评价。五是在绩效结果应用方面。规定省财政部门和部门应当健全绩效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不仅要将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还要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等。

《办法》还对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预算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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