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地区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意义深远——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司长张祥伟答本报记者问
2023-03-01 08:38:12

本报记者 李存才

“过近几年持续不断的努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请谈谈这方面的经验和体会。”在水利部2月28日召开的“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新闻发布会上,本报记者就此提问。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司长张祥伟在回答上述提问时表示,《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实施以来,治理区地下水水位总体止跌回升,地下水得到有效回补,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治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的决策完全正确、意义深远。治理取得的显著成效有3点重要的启示和经验。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为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2014年3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就保障国家水安全发表重要讲话,对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总书记对华北及其他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社会好评。我们将坚定地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进一步做好华北及其他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二是部门和地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为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国家层面成立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工作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考核监督,有力有序推进治理工作。京津冀三省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力做好组织实施,落实治理投入,狠抓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地,保障了治理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节、控、换、补、管”综合治理措施行之有效。一方面,坚持节水优先,严格执行《地下水管理条例》,通过"节""控""管"的措施,开展深度节水,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严格禁采限采管理,遏制治理区地下水水位继续下降态势。另一方面,多渠道增加水源补给,通过"换"和"补"的措施来逐步置换地下水源,实施河湖地下水回补,协同改善地下水、地表水生态,增加地下水战略储备,提高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

(水利部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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