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与学者呼吁:撬动更多资金流向生物多样性友好领域
金融时报 2022-12-27 10:31:06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在刚刚落幕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上,“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框架”)正式通过。经过10多天的会议讨论,190多个国家终于达成共识,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协议被业界评价为重要性堪比《巴黎协定》。

框架的通过令人振奋,但过程也争议不断。其中最大的挑战在于理想目标的设定和达成目标的资金等资源如何落实。对于发达国家坚持的“30×30”目标(即“在2030年之前保护地球30%的土地和水域”),发展中国家认为目标过高,且发达国家没有提供足够的资金来帮助实现这些目标。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有哪些?到底如何撬动资金流向生物多样性友好领域?目前的主要挑战是什么?这些问题正受到越来越多业内人士和学者的关注。近日,在第二届“一个长江”可持续发展论坛上,多位业内人士和学者围绕上述问题进行了讨论。

框架呼吁系统性变革

框架确立了四个与2050年生物多样性愿景有关的长期目标,此外还确定了23个以行动为导向的全球目标,以供在接下来到2030年的几年中采取紧迫行动。

对生物多样性的关注由来已久。中国科学院生物多样性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理事和亚洲区会员委员会主席马克平参加了自1994年起的大多数《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他介绍,在2002年召开的荷兰海牙的第六次大会上,生物多样性的全球保护目标被首次提出,即到2010年明显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态势;2010年,在日本爱知举行的第十次大会再一次提出目标,到2020年要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和前两次相比,COP15提出的目标除了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外,还包括让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曲线反转,这就意味着生物多样性保护不仅仅局限于保护措施,还需要生态修复、推动可持续生产和消费,只有变革性的改变才有可能让曲线反转。

因此,框架中既包括陆地、内陆水体、海岸带、海洋都要实现30%比例的保护目标,也包括已经退化的生态系统至少要恢复30%等目标。此外,框架还提出要推动可持续生产,其中,要求商业和金融机构应采取定期监测、评估和全面及透明披露等措施,减少商业和金融机构面临的生物多样性相关风险。

此次框架的通过来之不易,但后续如何具体落实,还有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框架为今后直至2030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擘画了新蓝图。”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原校长许智宏表示,生物多样性保护既需要各个国家的通力合作,也需要经济社会不同部门的协同,要统筹好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关系,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研究融入国家发展的大格局中来开展。

用好金融“支点”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框架也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采取法律、行政或政策措施,鼓励和推动商业,确保所有大型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定期监测、评估和透明地披露其对生物多样性的风险、依赖程度和影响,包括对所有大型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及其运营、供应链和价值链和投资组合的要求;向消费者提供所需信息,促进可持续的消费模式;遵守获取和惠益分享要求并就此提出报告;逐步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增加有利影响,减少对商业和金融机构的生物多样性相关风险,并促进采取行动确保可持续的生产模式。

“金融机构动员资金,实际上就是调动社会资源,再流向经济和社会的各个方面。没有金融机构这个‘支点’,企业很难开展生产活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谈到,动员资金流向生物多样性友好领域,引导企业开展可持续生产,金融机构责无旁贷。

具体来看,叶燕斐建议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包括支持能源转型以实现降碳、引导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各项能源使用效率、支持沙漠等地区治理达到增绿、通过风险保障达到防灾等。他谈到,绿色金融又要和普惠金融相结合,帮助生态脆弱地区居民和企业实现发展转型。在具体项目和经营层面,金融机构则要督促客户尽可能避开生态红线区、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除了信贷等绿色金融手段外,叶燕斐表示,一些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应得到金融业的大力支持。例如,通过生物链相互制衡来减少化学农药杀虫剂的使用,“股权类资本可以支持此类创新企业的前沿探索。”他建议。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及生态研究中心教授、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创始人吕植认为,生物多样性主流化仅靠保护行业的努力,是无法实现的,要靠全社会共同努力做好发展。“本次框架明确了自然恢复与每一个人密切相关,对于企业则提高了减少负面影响、增加正面影响的要求,特别是对跨国公司和金融企业,要求立法评估、披露和报告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她表示,因此企业即将面临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对生物多样性认知不足,对相关影响和风险识别不足,都可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甚至引起金融风险。

“对个人投资者来说,生物多样性较碳排放而言可能是更为具象的概念。”万得信息产品技术总监、WindESG负责人赵伟健建议,未来金融机构可以考虑推出相关概念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在优化产业资源配置的同时,通过投资理念宣传的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并认同生物多样性。

信息披露亟待完善

“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认同,但在现行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体系下是被低估、被忽略的。”赵伟健谈到,目前企业生物多样性如何披露、实践缺乏指引,即使在成熟市场,也尚缺乏如碳排放相关的清晰指引和定量指标。

对此吕植也表示,生物多样性指标的复杂性远超气候变化相关的碳指标,它并不能用单一指标囊括,较容易为市场理解并转化的是土地占用、保护面积这样的空间指标,可以从保障空间指标的数量和质量上着手推动相关工作。

在本次论坛上,山水自然保护中心保护主任赵翔介绍山水联合多家研究和保护机构的研究成果。他表示,目前大部分企业对生物多样性议题认识不足且相关信息披露不足,已披露的信息也缺乏统一规范和客观描述标准。同时,在被评估的450家上市公司中,60%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高保护级别物种栖息地产生了压力。

赵翔呼吁通过建立责任投资机制践行生物多样性保护,金融机构可将生物多样性影响纳入投资决策,水泥制造业等对生物多样性压力较高的行业应接受更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淡水河流、湖泊、湿地等附近的企业建设选址应加强风险评估;同时,推动生物多样性和企业生产建设活动位置等数据的披露和共享,为多方监督、预警生物多样性风险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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