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关于划定辖区内高风险区的公告
(2022年第53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自2022年12月5日11时起,将中宁县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12个)
宁安镇宁华小区自建房、天仁六区19号2单元、宁华小区1号楼、2号楼、宁华家园21号楼、23号楼、南河子花园4号楼4单元,新堡镇世芳豪庭12号楼4单元、金庭雅苑10号楼3单元,大战场镇元丰村3队20斗上游,太阳梁乡南塘村A区2排、南塘村E区划定为高风险区,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中宁县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编辑:田文俊
审核:李 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