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为适应新时代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结合全区教育经费管理实际,与区教委共同修订出台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将所有教育专项资金纳入管理范围,并根据职能划分为政策类专项、教育教学改革类专项、办学条件保障类专项和重点保障类专项等五大类,做到专项资金应管尽管、项目申报分门别类、经费管理不留死角。
海淀教育模式创新多、教学改革任务多、资金投入规模大。近年来,区财政局持续加大对教育领域项目资金投入力度,擦亮海淀教育“金名片”。其中,项目论证是保障财政资金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修订后的办法改变了以往逐个项目论证的方式,创新性提出项目论证和方案论证相结合、专家论证和非专家论证相结合的论证体系,根据项目特点选择相应的论证方式。这种论证体系不仅通过提升项目库质量保证了资金使用的事前控制,还大幅缩短了从项目申报到入库立项的时间,提升了资金拨付效率。
办法强调,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教育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的政策和项目不予安排,真正做到教育专项资金落实落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