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展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中国财经报 2022-11-24 08:24:00

本报讯 今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下达民政事业专项补助资金3000万元,会同省民政厅、卫健委在昆明市开展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并选取五华区、官渡区作为首批试点县(区)。

优化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乡镇)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改造或建设4个以上具有医疗服务能力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大力发展社区助餐、助洁、助医、助购等“十助”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

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在支持有条件和需求的住宅小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支持探索“物业+养老服务”等模式,为居家上门服务提供支持。探索设置400张以上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规范的养老护理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探索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推动实现评估结果互认。开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

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完善社区养老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和要求,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支持老城区和已建成小区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调整、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整合闲置资源发展社区养老服务。

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兜底服务制度。开展特殊和困难老年人情况筛查摸底工作;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满足城乡经济困难家庭的失能失智、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对有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城乡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试点地区统筹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建设3个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和“上门服务”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支持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综合院等机构拓展安宁疗护服务,改造建设1个以上安宁护理中心。积极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等医养结合措施。

推广“互联网+”养老创新服务。鼓励昆明市加快建设智慧养老服务网络,打造“互联网+养老”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应用模式,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支持在200户以上老年人家庭安装智慧医疗设备,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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