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个人营销体制变革大幕将启
金融时报 2022-11-09 08:16:05

一场事关逾400万名保险销售人员的改革正在酝酿之中。《金融时报》记者近日获悉,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近日向业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从内容来看,《意见》突出问题导向,为人身险营销体制改革描绘了行动蓝图,对接下来个险渠道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

新举措紧盯老问题

自1992年被引入我国保险市场以来,个人保险代理人渠道已成为保险营销最重要的渠道。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上半年,全国保险公司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执业登记的销售人员为570.7万人,其中,94家人身险公司执业登记销售人员401.4万人。

但与此同时,个人保险代理人队伍长期存在大进大出、素质参差不齐、保险专业服务能力不足、社会形象较差等问题。《意见》也将深化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焦点对准了以上问题。

一家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在过往的金字塔式层级制度中,位于金字塔顶部的代理人通过发展团队获得了较高的间接利益,基层营销员仅拿到少量直接佣金,导致普通代理人留存率低。”对此,《意见》提出,推动销售利益向直接销售人员倾斜,建立引导个人代理人长期服务的组织架构和晋升制度。

在鼓励保险公司告别粗放的“人海战术”方面,《意见》提出,公司应当合理设置佣金发放比例,突出长期价值导向,建立以业务品质、服务质量为导向的佣金发放机制和奖惩机制。切实保障个人代理人合法权益,探索佣金发放长期化,引导个人代理人长期留存。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北京银保监局在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人身保险佣金套利风险的通知》中,也要求保险机构应适时建立佣金及各项奖励延时发放机制,适当延长支付年限、优化支付比例,引导保险机构真正形成有利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佣金激励体系。

此外,在引导个人保险代理人队伍长期发展方面,《意见》还提出,探索推动保险公司与符合规定的个人代理人签订劳动、劳务合同。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为个人代理人缴纳社保、办理居住证等提供必要的支持。

“当前保险营销员队伍不稳定、个人保险代理人脱落率较高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个人保险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员工,工作稳定性差,保障不完备。因此,很多代理人只是将其当作找工作过程中的驿站,而不是人生事业。有机会成为保险公司的员工,将对这一群体提供更大的吸引力与激励,有助于增强营销队伍的稳定性。”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东吴证券研报认为,当前,个人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在代理合同关系下,保险公司不会为代理人缴纳社保,大多数代理人基本的社会保障不足,部分新人没有底薪和基本保障,导致岗位缺乏吸引力,这也为新人从业后急于开单,而产生销售误导留下了隐患。《意见》有助于提高代理人的归属感和积极性,提升岗位对一年以内新人的吸引力。

分级管理促进专业化

除“长期化”外,“专业化”也是《意见》的关键词之一。

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是销售人员提供专业服务的基础。《意见》提出,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牵头建立行业统一的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和职业培训标准、考核评价规范以及保险销售授权规则。各公司应当积极支持并做好具体实施工作,有序实现销售人员资质分级、产品分类、差异授权,不断推动销售人员队伍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李文中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人身险产品之间的差异性较大,销售人员的素质与能力同样高低有别。有时,销售人员往往由于自身专业素养不够,对条款理解不准确,造成销售误导。对营销人员按能力资质分级,有助于减少这一问题的发生。同时,也为销售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晋升机制,有助于提升其职业归属感和职业荣誉感。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保险业协会近日已发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原则上将销售能力资质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等级,第一、二、三等级仅为保险产品销售能力资质,第四等级为保险产品及相关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能力资质。

华泰证券研究员李健表示,当前寿险行业正处在转型升级、增速换挡的关键时期。保险公司正逐渐摈弃粗放的代理人数量扩张,转向提升代理人质量和效率的发展战略。《意见》是对这一转型的认可和助推,也是对全行业发出的明确信号,即加强代理人管理、提升代理人专业化水平,是实现人身险行业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规范引导营销体制创新

鼓励创新也是此次发布的《意见》反映出的重要政策导向。

例如,在探索独立代理人制度方面,《意见》提出,以规范发展和鼓励创新并重,鼓励公司有序发展独立个人代理人,研究开发符合独立个人代理人特点的保险产品,完善独立个人代理人的甄选流程、资质授权、日常管理和信息维护,加强成本和风险管控,不断优化提升独立个人代理人的业务品质和服务质量。

“独立代理人制度设计的核心优势,在于打破了传统架构,对于利益分配进行了全新的权衡,有助于提升代理人收入,推动保险代理人向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转型,进而改善行业形象、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上述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公司创新销售人员管理体制,探索公司现有劳动合同员工、劳务合同员工在取得相应销售资质后,销售本公司保险产品。

对此,李文中表示:“允许保险公司的员工在获得销售资质之后销售本公司保险产品,有利于发挥员工的潜能与特长,将其配置在更有效率的岗位上。”

此外,《意见》还提出,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经营稳健、机制健全的公司开展保险相互代理、非保险金融产品代销等业务,完善服务链条,延伸服务触角,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多元化、差异化的增值服务。在覆盖网点少、服务不足的偏远地区,探索当地分支机构及销售人员为其他公司代理保险服务的创新模式。

在李文中看来,此举意味着保险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丰富的保险产品与金融产品,变身金融产品超市。对于保险营销员来说,将不再只是简单地向客户推销保险产品,更是变身为规划师,根据客户的风险状况和财务状况,为其量身打造一揽子风险管理和金融投资规划方案。“当然,这会对保险营销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李文中说。

东吴证券研报认为,《意见》有助于代理人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多元财富管理配置需求,多渠道提升营销人员收入来源,综合性金融机构或更为受益。以中国平安为例,中国平安发布的2022年中期业绩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其个人客户交叉渗透程度不断提升,核心金融公司之间客户迁徙近1306万人次;截至2022年6月末,有近四成的个人客户同时持有多家子公司合同。

《意见》还提出,计划用三至五年的时间,推动个人营销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销售人员合规意识、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销售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人身保险市场竞争更加健康有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在李健看来,《意见》将为人身险行业营造鼓励创新的监管环境,对当前代理人管理模式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指导和推动意义。

延伸阅读

北京: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人身保险佣金套利风险的通知》,引导保险机构树立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加强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防范因“短期激励、规模导向”而产生的佣金套利问题。

    明确科学制定佣金及各项奖励政策的要求。一是规定各销售人员(销售团队)获取的当期佣金及现金性奖励收益、该保单退保现金价值之和不得超过当期保费,从源头上消除套利空间。二是同步对中介机构佣金体系进行规范,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支付的当期佣金及各种费用总和不得超过当期保费,确保标准统一。三是为保证中介机构和销售人员整体收入,培育更加稳定的合作关系,要求保险机构应适时建立佣金及各项奖励延时发放机制,适当延长支付年限、优化支付比例,引导保险机构真正形成有利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佣金激励体系。

    保险机构对佣金套利行为管理负有主体责任。一是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多部门参与的佣金套利风险防范工作机制,涵盖销售人员招录、业务品质管理、业务及团队奖励方案设置、利益发放、合规管理等各工作环节。二是要求各保险机构严格销售人员招录管理,加强对拟入职人员的学历、从业经历、过往业务合规品质等背景情况的调查。三是要求保险机构从严开展内部问责和外部惩戒,对发现有套利行为的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严肃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运用大数据技术等科技手段提高保险机构风险预警能力,推进行业信息共享。一是要求保险机构探索建立套利团队甄别模型,实现数据自动预警。如系统发现业务异常,应主动采取相应手段核验业务真实性,降低套利风险。二是要求保险机构将查实存在佣金套利行为的销售人员(销售团队)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及时录入“北京保险机构销售人员处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相关模块,限制销售人员“带病”流动。同时,探索增加业务品质类指标,推进行业信息共享。

广西:

    近日,为贯彻落实银保监会关于推动保险机构从业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要求,实现销售队伍提素质、促规范、树形象的监管目标,有效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广西银保监局指导行业协会推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工作。

    建立健全销售分级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出台产品销售分级授权指引、资质分级测试实施办法等基本制度,正式建立广西保险销售人员能力分级制度。二是印发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分类执业培训管理办法及培训大纲,对从业人员培训内容范围、考核机制、信息管理做具体要求,规范培训内容。三是建立分级测试评价体系,要求保险机构制定考核制度、建立评价机制,强化培训信息公开,接受消费者查询,提升社会监督力度。

    完善分级管理组织保障。一是开发与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接的测试系统,配备技术手段,将分级测试结果、所属保险机构授权级别等分级管理信息纳入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电子执业证明信息,供公众查询。二是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新设教育学习平台。

    实现销售队伍提质清虚。一是分级管理覆盖面广,形成保险公司全体参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是推动虚挂虚增人员有效清理。三是促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倒逼机构加快销售队伍清虚力度,提高保险机构销售人员源头数据质量,引导保险机构优增优培。      

    (资料整理 肖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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