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人均预期寿命增至73.96岁 | 西宁晚报

6月28日,记者从“青海这十年”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实施以来,特别是2015年我省被列为全国首批综合医改试点省以来,紧紧围绕医疗、医保、医药协调联动,以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为重点,积极先行先试,强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通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覆盖全省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实现了基本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八统一”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分级诊疗制度、先住院后结算等“九覆盖”,通过改革全省主要健康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其中,我省人均预期寿命增至73.96岁。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实践,我省综合医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制度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城乡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为实现“病有所医”迈出关键性步伐。二是服务水平明显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办医条件大为改善,人才培养不断加强,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强基层”的医改目标初步实现。三是新的机制基本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新机制,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机制的建立,结束了基层“以药补医”的历史,初步构建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四是群众得到实惠。医改实施以来,全省卫生费用占GDP的比重由2008年的5.87%提高到2020年的11.97%,居民个人卫生费用支出占比由33.01%下降到24.9%,人均预期寿命增至73.96岁,各族群众的改革获得感逐步增强,“看病贵、看病难”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走出了一条符合省情实际的医改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