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医疗保障局:医保部门未对开药量进行限制。开药量是由接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开具的。
海港区医疗保障局:医保部门对住院天数没有限制,住院天数由医生根据病人病情需要及医院相关管理规定确定。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以90天为一个结算期,90天结算时不需重新办理出、入院手续。
统筹:田哲轶 唐晓辉
审核:卢冀明 刘菡
海港区医疗保障局:医保部门未对开药量进行限制。开药量是由接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开具的。
海港区医疗保障局:医保部门对住院天数没有限制,住院天数由医生根据病人病情需要及医院相关管理规定确定。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以90天为一个结算期,90天结算时不需重新办理出、入院手续。
统筹:田哲轶 唐晓辉
审核:卢冀明 刘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