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2021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即将过去,这一年,对于保险业而言,经历着严峻且复杂的发展环境。在重重制约因素叠加下,保险业自身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前10个月原保险保费收入39053亿元,同比下降1.4%。
尽管保费收入降速,但我们也看到,保险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步伐却在提速。这一年,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保险业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度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整体效能,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完善、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在“十四五”顺利起步提供了难以替代的保险智慧与保险力量。
从今天起,本刊推出年终专稿“‘十四五’我们这样开局”专栏,多角度报道“十四五”开局之年保险业如何通过转型发展进一步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敬请关注。
“深入整治保险市场乱象”,在银保监会年初召开的2021年工作会议以及7月的全系统2021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座谈会上均被提及,也是回顾今年保险业监管工作的关键词。
今年以来,在毫不松懈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背景之下,针对保险市场特别是人身险、互联网保险等重点领域的痼疾与新症,银保监会继续重拳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并且加快补齐制度短板,监管成效显著。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业严监管的态势一直在延续,而且还在加码升级,并且会持续下去。严监管下,监管部门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着力提升保险业的形象与声誉。这是保险机构必须清醒认识的现实,也是接下来前行发展的正确方向。”
处罚力度加码升级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保险业共收到监管机构开出的罚单1558张,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2.9%;累计罚款金额约2.21亿元,较2020年同期的1.69亿元增加了30.8%。
在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看来,今年保险行业罚单数量与罚款金额较去年均有明显增加,原因是一方面在于保险业正处于转型阶段,保险机构开拓市场、发展业务面临着一定压力。在市场竞争更趋激烈的背景下,保险机构的违规冲动相应也有所抬头;另一方面,罚单数量与罚款金额“双升”,也是监管机构强化监管措施、防范行业风险的结果。尤其是保险业实施分类监管与属地监管改革后,监管下沉使监管力量与监管有效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罚单数量与罚款金额的增加,都是当前行业发展的阶段性现象。随着很多监管措施常态化,违法违规行为频发的现象将会得到改善,这更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李文中说。
业务数据不真实和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是保险市场的突出乱象之一,这也在监管处罚结果中得到体现。在今年前三季度保险监管机构开出的1500余张罚单中,涉及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虚列费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原因的罚单数量占比过半。在今年截至目前由银保监会开出的13张罚单中,永安财险就因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被处以20万元罚款。
但在银保监会开出的上述罚单中,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问题显然是更加突出的问题。据《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微医经纪、水滴经纪、人保财险、众安财险、久隆财险等多家机构因此受到银保监会处罚。例如,久隆财险因2017年4月至2019年6月间承保的挖掘机械设备保险(2017版)保单未执行经备案的费率表,承保费率明显高于备案费率,被银保监会罚款50万元。
此外,据《金融时报》记者统计,今年以来,银保监会还因偿付能力严重不足、险资运用违规、违反“试点批复”要求等情况分别向安心财险、珠江人寿、人保健康发出监管函。
瞄准多个重点领域
人身险业务是保险行业的重中之重,因此无疑是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所在,
王国军认为,从市场现状来看,人身险产品设计尚未完全消费导向,依旧是供给导向占据主导地位,即保险公司从增加保费收入、抢占市场份额以及其他战略角度出发来设计产品,而非针对消费者实际需求推进产品开发。在销售环节,同样存在类似问题,险企和代理人以增加保费收入和获取佣金作为出发点,销售误导因此屡见不鲜。
李文中同样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保险公司对人身险产品设计理念未能紧跟市场发展,更多还是考虑险企自身利益。“例如,很多人身险产品的责任设计仍是追求大而全,以保障全面来‘忽悠’消费者,而不是为消费者设计更具性价比的产品,导致产品雷同度高。对很多消费者来说,一些保险责任存在的必要性并不大,只是多花了冤枉钱。部分人身险产品实际成为保险公司的融资通道和客户投资渠道,并没有真正的保险责任。此外,一些保险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部分保险公司虽有相应内控制度但是没有很好落实,也导致人身险领域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有鉴于此,人身险市场成为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强化保险监管的重点领域之一。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加之产品问题通报,成为监管部门整治人身险市场乱象的有力组合拳。
今年1月,银保监会人身险部汇总编制了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2021版),并在8月份对人身险产品监管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此外,围绕销售行为、人员管理、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等方面,银保监会还在今年4月启动了人身险市场乱象治理专项工作。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发展较快,已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由于部分保险机构违规经营及不当创新,使互联网渠道投诉激增、竞争无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从而引发社会各界关注。随着《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在去年底“靴子”落地,互联网保险领域监管力度正在稳步提升。
针对互联网保险常见的“首月0元”等营销套路,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在发布风险提示的基础上,也对相应机构予以严格处罚。今年10月,银保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细化完善相关监管规则,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互联网人身险领域的风险和乱象。
继续扎牢制度“篱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扎紧制度的“篱笆”,不仅是规范市场秩序、防范业务风险的重要前提,也是持续巩固整治乱象成果主题中的应有之义。
在此背景下,近年来,快速发展且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健康险业务,就成为银保监会补足制度短板、完善制度体系的重点领域。数据显示,2021年前10个月,健康险业务实现原保费收入7436亿元,同比增长3.8%。随着今年保险公司在负债端业绩承压,健康险业务日益成为人身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寻求保费增长的重要动力来源,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更加需要严监管加以规范引导。
今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意在解决短期健康险市场存在的部分产品保额虚高、部分公司把短期健康险当作长期健康险销售、核保理赔不规范、无序竞争等问题。
今年5月,银保监会对参与长护险试点的保险公司,在专业服务能力、项目投标管理、经营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建设、护理机构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全面规范保险公司参与长护险试点的经营服务行为。
去年以来,呈现火爆发展态势的“惠民保”类业务也迅速走进监管视野。“惠民保”类业务实践中的保障方案缺乏必要数据基础、未按规定使用备案产品或未及时报告保障方案、参与恶意压价竞争或承保价格低于成本、拖赔惜赔、冒用政府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问题将成为监管机构重点紧盯的对象。
严监管、治乱象、防风险,根本目的在于促进我国保险业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高质量发展。李文中表示,一系列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背后,监管部门的主要目的是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促进保险业加快转型,回归保障。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是今年以来银保监会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强化保险市场监管的重要出发点。在针对“代理退保”“以房养老”等发布风险提示的基础上,银保监会还在今年出台《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行为监管工具箱,督促保险机构落实主体责任。《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两家保险公司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被银保监会予以通报。
“加强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保险业发展的根本,也是保险业转型的基本原则。”王国军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