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济法律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简称观音山公园)总体规划修编遇阻事件”为主题举办了专家论证。会上,东莞观音山经营方向专家提出了目前遇到的四大难题:拖延5年多无法修编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3年不给公园供电,毁林近2000亩,以及如何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等多位知名教授对东莞观音山表示关注,并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专家认为:重点工程不是毁坏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通行证”。侵权行为理应赔偿。关于“西气东输工程违法施工事件”。2005年国家林业局颁发的“准予设立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行政许可、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合同纠纷的判决确认了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权利和公司的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条,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公司对公园享有的经营权的性质为用益物权,具有支配性和排他性。其效力优先于在后设定的物权。因此,在观音山建设西气东输管道、电网、高速公路规划在后,存在规划上的侵权;即使有规划,也应对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公司给予合理赔偿。
关于“南方电网工程违法施工事件”。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作为用益物权的权利主体,在提出诉求或准备提出诉求的同时,要充分注意用益物权被侵占或被占用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策性补偿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要注意规范自己的证据凭证。今后再出现对《国家级森林公园准许许可》存在质疑的情况,可以向其提供2007年2月9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林园函字【2007】8号《关于请调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权属纠纷的函》作为参考。因为此函同样还可以证明国家最高林业管理机关明确和充分保障用益物权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从莞高速工程穿越山体事件”。从莞高速工程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山体这一历史事件,可以参考“西气东输事件”的意见。其工程所造成的“树木砍伐”、水土流失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损失需要通过科学评估、鉴定来最后确定,还有就是植被恢复所需要的投入。对此,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有关规定。以上所有曾经发生的损失在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和补偿之前,都可以通过协商和依法诉讼来解决的。
2010年3月1日,广东观音山森林公园收到东莞市樟木头镇政府转来的“有关‘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要求穿越观音山”的文件。该文件称,“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广深支干线规划路线拟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穿越方案:飞云顶隧道(670.5m)+管沟开挖(840m)+笔架山隧道(1210m),总长度2720.5m。
观音山森林公园方面对此颇为不解,员工老刘称,根据2008年原国家环保部在环审〔2008〕318号批文中规定:中石油天然气管道沿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西侧边缘通过,不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这属于私自变更工程方案,强行改道穿越观音山核心景区。”对于拟变更后的方案,观音山森林公园方面也表达了担忧。该工程破坏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严重影响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持续发展能力和公园的切身利益,而且隧道施工过程可能影响观音像的安全。
观音山森林公园对此强行施工行为极为不满,并多次向省(市)政府、林业、旅游、宗教、环保等部门致函反映情况,最终收到了官方的回应。
2012年2月24日,环保部信访办公室答复称,针对建设单位未办理变更环评手续即擅自施工的行为,广东省环保厅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停止变更段的施工,尽快组织变更段补充环评工作,在变更环评获得批复前不得施工。
2012年9月28日,中国石油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回信中称,原路由在开工时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边缘敷设,总长约1.2公里。对此,老刘气愤地说:“事实上,该区域截止到目前仍然是500多亩的荔枝林,根本就没有任何建筑物,是最适宜管道通过的。”
2011年10月28日,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会同东莞市环境监察分局执法人员,对广深支干线观音山段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广深支干线已变更为“以大开挖方式”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认定存在线路变更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而违规施工的问题。
随后,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组织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粤桂项目分部、观音山公园、樟木头镇政府等部门相关领导召开了现场协调会。在协调会上,针对违规施工的问题,广东省环保执法人员要求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粤桂项目分部立即停止施工,并补办项目线路变更环评文件审批手续。
目前,有七组高压线路,十余座高压线塔穿行架设在观音山景区内,它们分别是:220千伏东莆甲乙线,110千伏古塘线,110千伏古清线,110千伏古裕线,110千伏古樟乙线,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220千伏东莞—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其建设时间分别为:2002、2004、2005、2006、2007和2012年。在这七组高压线中,除一组是在公园建园之前就存在的,另一组为观音山公园同意架设的外,其余的五组既没有经过公园、省林业厅、原国家林业局同意;也未提供相关合法手续的状态下便强行施工。这些高压线塔均穿行架设在公园主要游客通道上空,且未按要求升高架设。景区路基较高处,高压线距离地面仅为3米多。
根据2005年6月23日国家林业局下发的《关于办理占用征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证明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占用征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的建设项目,都必须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同意意见,有关林业主管部门才可以按相关规定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但是,这三项工程,公园由始至终都没有同意过。因此,这三项工程能得到批文就显得耐人寻味了。
据悉,2011年10月,西气东输工程的强行违法施工,破坏森林生态的恶劣行为已引起了环保部等国家部委的高度重视,并责成省环保厅等部门来观音山现场调查了解。经省环保厅调查认定,该工程项目穿越观音山公园工程段属私自违规更改线路,而且线路变更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系违规施工破坏森林生态的违规项目。责令该工程项目部立即停止施工,补办项目线路变更环评文件审批手续。然而,该项目部无视国家环保禁令,顶风违法继续在观音山内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