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质效
金融时报 2021-02-22 08:59:53

数字化已成为金融业务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及“加快数字化发展”“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在数字技术赋能金融业务的进程中,如何让技术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成为当下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之一。零壹智库发布的《中国普惠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数据要素成为驱动B端企业生产运营、物流运输、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的核心驱动力。通过借助金融科技,银行与外部金融科技服务商将共同探索全流程线上化、自动化的智能服务模式,共建小微金融数字生态平台。

数字技术加速服务创新

疫情催生了无接触金融模式的快速兴起,借助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面向小微企业开展的金融服务场景业态持续创新,服务效率得以提升,使得企业融资更加方便、快捷。

以平安租赁小微金融业务为例,《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科技力量已渗透至平安租赁主要业务线,成为相关业务的重要支撑。传统融资租赁的申请和审批,其审核流程较为复杂烦琐,平安租赁通过全线上化、智能化的中小企业智能金融服务平台,实现了线上申请、智能审批、电子签约、远程监管等全流程的智能化服务,极大地提升了审查效率和放款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微企业普遍具有抗风险能力较差、经营不稳定等特点,在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扶持的同时,如何强化其信贷风控管理也尤为重要。数字技术的加持能够实现智能反欺诈功能,能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再添一道“屏障”。

《报告》显示,银行业开展小微金融智能风控创新,采取“银行+金融科技公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风控指标维度优化与联合建模,可提升小微金融业务的智能风控水平,从而保证小微贷款不良率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此外,疫情防控期间兴起的无接触贷款模式,也引发了一批存有恶意欺诈意图的客群反复在各种平台申请贷款,由此倒逼金融机构加强对反欺诈系统的优化升级,及时监测预警恶意欺诈客群,防范信贷违约事件的发生,逐步形成基于各类产业场景的智能风控体系。

金融科技公司与持牌机构共建共赢

当前,数字技术助力金融有两个方向,一是以持牌金融机构为主体,通过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多样化的科技手段,让金融主业提质增效。二是以金融科技公司技术输出为主体,携手持牌金融机构批量化赋能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型金融机构,帮助其提升服务效率和效能,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好服务。

金融科技公司在推动金融科技进步和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方面可发挥出积极作用,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通过合作,金融科技公司和持牌金融机构可实现优势互补,互助共赢。

线上供应链金融平台中企云链依托自身数字技术优势,将平台上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充分整合,以打造线上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据了解,其合作银行机构超过50家,带动超过6万家中小企业共同发展。

又如陆金所控股,2020年,陆金所控股就明确了其“金融科技公司”的战略定位,表示通过“信息平台+赋能平台”两大功能实现两大目标:通过科技赋能,以2F2C方式帮大众更好理财;以2F2B赋能中小金融机构,帮企业融资,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今年2月初,陆金所控股披露的2020年四季度财报显示,其2020年第四季度新增贷款(不含消费金融)的74.4%,约987亿元发放给了公司核心客群即小微企业主,以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而作为赋能平台的陆金所控股,则依托平安金融与科技的能力,如资产配置、风控、O2O客户服务能力等,通过开放平台接口对外输出,用科技手段赋能其他中小金融机构,提升他们的金融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B端、C端客户。

数据信息保护不可缺位

在金融科技赋能小微金融的同时,还需特别注意数据信息保护问题。

《报告》显示,过去两三年内,我国金融业通过开放API、广泛连接科技服务商与场景方,使零售金融生态圈日益发展壮大。这种纯线上、广连接的新型商业模式同样适用于小微金融领域。而与此同时,小微企业面对的经营模式、客户结构、行业政策与政府合作关系更为复杂。因此,商业银行构建小微金融生态圈,需要引入科技服务商、场景方、上下游企业与政府部门等多方参与主体,通过生态伙伴的多元化协作与共享数据信息,使金融服务无缝连接到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之中。

深化数据运用是金融科技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个人信息保护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而数据共享的一大难点在于要保证用户个人隐私数据不被泄露。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部分网络平台在采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时,通过技术手段将消费者信息物化为商品,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消费者对个人信息的控制。

2月初,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课题组发布的《大型互联网平台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问题研究》一文明确表示,在借鉴域外信息保护立法与监管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实际出发,依法将大型互联网平台的金融业务全面纳入监管,增强业务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透明度,有效控制共债风险,不断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长远和根本利益。

有业内人士建议,在利用数字技术纵深发展小微金融业务的同时,也应当高度注重对小微企业主的数据信息保护,应明确数据仅用于帮助企业进行数字化决策与构建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避免出现信息泄露及滥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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