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5日至5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关于“理论学习抓得不紧不实,业务不过硬”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0 年学习选题计划》《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建工作及队伍建设工作意见》,安排14名干部参加曲靖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班学习,对所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政治理论武装、党员队伍建设、党内生活制度的贯彻执行作出明确规定。
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牢,思想政治不过硬”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19年至2022年实战大练兵实施方案》《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学习和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纳入警衔晋升培训、辅警培训内容。二是7 月 6 日至 8 月 4 日在全所警察职工辅警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强化全体党员干部、警察职工辅警思想政治建设。
关于“班子不够团结,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以警察职工辅警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通过谈心谈话和廉政家访,形成团结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督察,对省戒毒管理局、所内通报和现场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做到立行立改。
关于“戒毒效果不好,工作缺乏创新”的整改情况:与曲靖师院体育学院签订合作协议,2020年8月顺利完成省局课题《戒毒人员康复训练运动处方分类制定与实施》研究;自主研发的《智慧戒毒教育综合业务平台》等6个系统软件荣获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对506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回访调查,仅有127人查证复吸,回访见面调查率和操守保持率与2018年之前对比得到大幅提高。
关于“大营分所机制不顺畅”的整改情况:根据“三定方案”明确大营分所职能职责,出台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分所领导具体负责区域内的日常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关于“未落实‘三定’方案”的整改情况:经报请市司法局党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批准,已完成因内设机构撤销、机构更名、机构合并、机构改革等114名涉改人员职务任免、职务调整和备案工作。
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已于2019年11月完成。二是制定《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警察职工日常考核实施细则》和《辅警管理办法》,依法依规管理警察职工辅警队伍。三是由教育矫治科牵头组建“文化矫治”专业团队,充分发挥民警职工特长,形成文化矫治的特色和亮点。四是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批准,对17名科级干部进行岗位调整,逐步形成科学、合理、可持续的轮岗交流机制。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关于“‘文山会海’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制定《会议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会议次数、规模。截至9月16日,共召开党委会议12次,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53.8%;召开所长办公会12次,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53.8%;印发党委文件25件,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19.4%;印发行政文件15件,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75.4%。
关于“少数班子成员作风不实”的整改情况:制定《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推动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转变工作作风。帮助解决问题23个,解决率74.2%。批准减免疫情期间符合政策规定的21户个体工商户2个月租金共100791.84元。
关于“工作微信群、App泛滥”的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全所仅保留戒毒所工作群、党建工作群2个微信群,注销了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微博,仅保留曲靖强戒所公众号。
关于“违规使用企业资金”的整改情况:按照上级关于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寅晟综合加工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所属企业在机构、职能、人员、收支和资产债务与强制隔离戒毒机关分开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解决违规使用企业资金问题。
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的整改情况:根据公务人员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有关规定,领取人已于2020年7月18日退回文明单位奖金12959.2元。
关于“违规列支经费支出”的整改情况:一是已通知2019年7月15日、8月12日至16日出差的16人按规定缴纳1600元的伙食费。二是对2017年至2019年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同城接待、非公务接待16餐的问题,已按要求补齐相关手续并组织涉及到的40名相关人员共清退2040元,修订完善《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时进行纠正。三是已清退2018年9月报销技术人员住宿费1404元。四是正在拟定方案,引进物业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办公区与家属生活区管理混乱的问题。
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的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7月14日清理非税收入共计742987.01元上缴市财政。
关于“公务车管理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车辆的使用范围、程序。
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工作生活中原则性不够强,不定期搞老乡聚会,民警议论较多;存在党委会讨论人事事项后‘跑风漏气’和民警请人说情打招呼”的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了集体谈话,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此问题作了深刻对照检查。二是强化保密教育,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三是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警察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八小时内外”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警察职工廉政意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关于“对机关党建工作研究少,抓党建思路不清” 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党建工作及队伍建设工作意见》《宣传工作要点》等文件,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二是以“五好五规范”为目标,推动全所八个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三是坚持和完善党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基层大队制度,督促党支部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制度。
关于“教育管理有弱项”的整改情况:一是定期通过警综平台、党建微信群以工作提醒函的形式,就健全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抓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制度落实等工作进行工作提醒。二是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的原则、标准、程序,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二是由机关党委责令申请人重新撰写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按发展党员程序完成入党志愿书中预备党员转正基层党委意见栏相关内容,并将申请书和入党志愿书存入人事档案。
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 的整改情况:机关党委于8月上旬下发了工作提醒(第四期),目前,全所8个党支部从党费收缴、党费证填写等方面都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了规范。
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严格按程序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党委书记审核制,对问题对照不准、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严肃等相关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三是以提醒函的形式要求党委班子成员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
关于“述责述廉走形式”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德述法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相关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相关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关于“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委议事有关规则”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党委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纪实材料缺失、不规范,选人用人标准把握不严格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干管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协助、配合市司法局党委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5份。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三是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员制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着重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以及戒毒人员诊断评估等重点岗位、关键要害部门和重点执法环节的监督。
关于“队伍管理宽、松、软”的整改情况:一是以“七抓一考核”为总抓手,以政治理论、党务工作、智慧戒毒、科学戒治、疫情防控、应急处突、技能训练等为主要内容,狠抓戒毒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六个一律”“六个绝不允许”等铁规、禁令的学习教育和贯彻执行,坚决纠正与警察形象、党员身份不符的问题,着力强化警察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执法水平。二是成立警务督察大队,加强警察8小时内外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教育广大警察知敬畏、守底线。
关于“谈心谈话开展少,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严肃谈心谈话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截至目前,党委书记已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1次,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60余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110余次。
关于“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委会,并及时报送重要文件,主动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4-3149500 ;电子邮箱:1012759394@qq.com;通信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官坡寺街168号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室。
中共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