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政策帮扶旅企渡难关
中国旅游新闻客户端 2020-03-05 18:42:47

3月4日,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联合沈阳市财政局印发了《沈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扶持旅企渡过难关。

《措施》主要从实施旅行社质保金暂退工作、缓减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减免和延期缴纳税款、适当补贴企业损失等十个方面对旅企进行扶持。《措施》明确,3月10日前,相关部门要完成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保金工作;对旅游企业的亏损,要给予增加递延年限的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旅企,在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受损严重的冰雪旅游企业,可将疫情防控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6月底,缓缴期间免征滞纳金;对在沈阳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自2019年1月1日起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旅游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总额的80%返还;对符合条件的、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但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旅游企业,按6个月的上年度沈阳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给予稳岗返还。

该《措施》对困难中小旅游企业减免和延期缴纳税款、纾缓中小旅游企业用能成本压力也作了明确规定。此外,还明确了可对旅企适当补贴包机损失。据了解,旅行社履行包机、专列协议,但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包机停飞或滞留增加的,由旅行社自身承担的飞机票损失,相关财政部门可按照损失额度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另外,对已进行工商注册且实际运营的冰雪企业,可以企业2019-2020年雪季投入(营销策划、冰雪设施等)的合同、发票及相关财务报表为依据,给予一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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