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南充市顺庆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勇、冯强辞去南充市顺庆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冯强的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
以上事宜报南充市顺庆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南充市顺庆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19日
(南充市顺庆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南充市顺庆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勇、冯强辞去南充市顺庆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冯强的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
以上事宜报南充市顺庆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南充市顺庆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