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修订出台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新河池客户端 2019-09-11 01:28:55

近日,经市政府批准,我市新修订出台了《河池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其中,扩大了奖项覆盖面,增加市长质量奖名额,并增设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河池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予我市不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追求卓越绩效,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

新修订的《河池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对申报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的基本条件范围进行了调整,扩大了奖项覆盖面和参与度,申报范围由此前的工业制造业,扩大到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居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或组织,都可以申报。

同时,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市长质量奖每2年评选一届,设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每届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总数不超过3个,总数较此前增加1个;每届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总数不超过4个,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可以空缺。

新修订的市长质量奖评定办法,更加符合当前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工作要求,将促进我市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

截至目前,我市共开展了2届市长质量奖的评定,共有4家企业获奖。

(作者:河池日报通讯员 韩萍 刘芳;编辑:罗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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