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官告民”后,巴马首例“校告民”控辍保学案件公开审理
新河池客户端 2019-07-01 16:10:27

6月29日上午,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巴马凤凰乡初级中学开庭。为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权益,巴马凤凰乡初级中学将5户学生家长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学生家长将子女送回原告学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这是该县时隔一年,继所略乡首例“官告民”控辍保学案件后,又一首例“校告民”控辍保学案件公开审理,引来当地群众、干部、师生数千名人员围观和旁听。

据了解,东山乡卡桥村的兰某林与韦某能户,江团村的兰某林与韦某沓户,弄谟村的韦某海与罗某梅户、韦某高与蒙某新户,凤凰乡德纳村的黄某祥与蒙某新户,上述被告的子女原就读于凤凰乡初级中学,但因各种原因未完成义务教育便辍学。该校十分重视,先后指派工作人员分别多次入户劝学生返校就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但上述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没有将子女返校就读,违反《义务教育法》所明文规定。

让每个适龄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长必须保障孩子的受教育权。“我们对辍学学生进行多次劝返无果的情况下,只能依靠法律的援助,让家长履行送子女入学的义务。”凤凰乡初级中学校长潘立红表示。

徒法不足以自行。学校积极地落实法律,起诉辍学家长,告知家长遵守《义务教育法》,这既体现了“以文化人”,也体现了“从严治教”,为公众所乐见。庭审结束后,被告人承诺将在新学期把孩子送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被告人黄某祥表示:“我们不送小孩来读书也是犯法的,不读书是不行的,回去我再动员他返回校园了。”

为了“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维护适龄少儿的受教育权,不仅是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是一种潜在的扶贫、扶智。下一步,该县将把法庭继续开进校园、开到社区、开到群众中间,确保每名适龄少儿都接受义务教育。

 (作者:河池日报通讯员 黄峰;编辑:蒙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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