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4%
新河池客户端 2019-05-23 20:46:36

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获悉,今年4月,河池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4%,涨幅比上月扩大0.5个百分点,高于全区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这是今年以来我市该数据首次在全区14个地级市中排名第一。据统计,河池市2019年1月至4月,居民消费价格(CPI)累计上涨2.4%,涨幅比上年同期扩大0.4个百分点。

4月份,所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均呈现上涨态势,其中食品烟酒类、衣着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价格、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同比分别上涨3.5%、4.4%、5.4%、1.3%、0.4%、4.8%、2.3%、0.6%。

4月份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4.8%,涨幅比上年扩大4.4个百分点,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涨1.0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4月份鲜菜价格同比上涨21.7%,主要是受2019年持续的低温阴雨寡照天气影响,蔬菜产量减少,本地产及外调蔬菜供应同时趋紧,导致价格持续保持高位。所调查的33种蔬菜中有29种呈现上涨态势,比例高达87.9%;二是鲜瓜果价格同比上涨10.6%,同样受气候恶劣、水果产量低、运输成本提高等因素影响,部分水果价格上涨较多,如梨价格同比上涨55.6%。此外,受非洲猪瘟影响,消费转移,市民对其他羊肉、牛肉等肉禽类商品的需求增加,导致其价格上涨。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韦玉厦 通讯员 陈琳;编辑:林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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