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父亲无力还款,儿子“替父还债”显诚信
新河池客户端 2019-05-10 21:25:34

近日,被执行人韦某西的儿子韦某阳来到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6万元欠款如数交到申请执行人黄某祖的父亲黄某雷手中,替父履行了义务。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的儿子把钱款交到申请执行人的父亲手中。

2017年6月,被执行人韦某西驾驶摩托车与年仅六岁的黄某祖发生碰撞,造成黄某祖七级残疾的严重交通事故,黄某祖的父亲将韦某西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韦某西赔偿申请执行人11万余元。

但是判决生效后,韦某西并没有按照法院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黄某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向韦某西送达了各类执行法律文书,但韦某西还是表示自己虽然想办法去履行义务,但是因为年纪大了,又没有经济能力,所以实在无法履行,愿意让儿子去法院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解决。随后,韦某西的儿子韦某阳来到法院,表示因为自己的父亲年纪已经大了,并且没有能力履行,无法履行义务,但是不能让家庭落下不讲信誉的名声,自己愿意代替父亲还款,一定会想法设法将这笔赔偿款还了,但是需要和申请执行人先行协商。

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和解并签字。

在执行法官的两次主持调解下,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赔偿6万元给申请执行人,余下的债务申请执行人作放弃处理。随后,韦某阳亲手把6万元交到申请执行人黄某祖的父亲黄某雷手中,并表示自己父亲对申请执行人造成这么大的伤害感到十分愧疚,黄某雷同意谅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作者:河池日报通讯员 杨秀声;编辑:林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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