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林: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
新河池客户端 2019-05-08 22:55:24

在同事眼里,他是一位沉默寡言,严肃认真的同志。

“我就不相信你没有一点问题。”曾有当事人拍着桌子这样对他喊,也曾有人造谣诽谤、挑起是非。

“敢担当、能干事、有作为,这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为官之要。”他说,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勇于担当新使命,努力展现新作为,积极创造新业绩。

黄振林,河池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多年的摸爬滚打,常年的加班加点,他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组织查办了数百起案件,查处数十名处级领导干部,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所查办的案件无一件冤假错案。

一位受过处理的干部说过一句话:“黄振林,好人,好官。”

勤于钻研,他是纪检业务“行家里手”

作为分管查办案件的领导,黄振林更加明白,查办案件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于是,他对各种政策法规、查账技巧、办案技能,逐项逐条研学,并力求学以致用。

在对原宜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绍崇涉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巨额利益的调查中,旁人提醒:“当事人在执法部门工作那么久,肯定会更加小心谨慎,这案子不好办!”

“我就是要碰碰这些硬茬子!”黄振林和调查组同志一道,从大量的财务数据和各类复杂的工程资料中寻找线索,和同事们一次次深入宜州众多涉案单位部门中,查找涉案人员、知情人员调查核实、谈话取证。通过大量的内查外调,一个个违纪违法事实得以查证落实。

最后,此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10.17万元,当事人受到了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的处分。

无私无畏,他恪守做人做官底线

“腐败现象的滋生,绝不只是在小范围,查处一个案件,很有可能牵扯一大片,有些甚至来自上级部门。”黄振林深知,有时往往查处一个干部,会给其他工作带来不少麻烦。

夜深人静时,黄振林思前想后:“纪委书记这个位置,分量不轻啊!”他也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当各方压力一起袭来时,他也愤怒过、痛苦过。

“每当我感到痛苦的时候,我就发现自己有私念在作怪。痛苦的原因是什么?不就是怕丢选票,丢官帽,影响自己升迁之类的念头在作怪吗?”黄振林对自己说,站在党性的角度、老百姓的角度换位思考,还有什么压力撑不住呢?

在查办河池市民政局系列案时,一名多年来一直关心和曾经培养他的老领导打来电话,请求对一名当事人手下留情。说情的和打招呼的,还有他的同学、老乡、朋友,但他严格遵守办案工作规定,牢记铁的纪律,巧妙回绝来打听案情和为当事人说情的人,没有拿情做交易,最终该当事人被判刑5年。

作为一线办案的指挥员,有时会受到涉案对象及各种人员的围追截堵,会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会有人对他进行威胁,但黄振林从未退缩。

他就是这样执着,恪守着绝不动摇的底线。

勇往直前,他严查违纪违法案件

2014年3月,黄振林受命对群众多次强烈反映的巴马县委原副书记、组织部部长邓艳珠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的问题进行调查。

想着群众举报时对涉案人员的愤恨和对纪检干部的信任,黄振林向办案人员下了命令:“查!一个一个地查!”由于举报问题线索比较笼统、含糊,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此前曾启动2次联合调查,都因拿不到证据,以证据不足作信访了结处置。

2013年3月,邓艳珠调到河池市新闻出版局任副局长。2014年1月至3月,邓艳珠多次找市委主要领导,说其没有任何问题,应该得到提拔任用。邓艳珠还埋怨组织看不起、亏待她,也多次到市纪委催促尽快给其出具廉政鉴定,好让其得到提拔。

面对邓艳珠这样伸手向组织要官、向纪委示威的行为,黄振林毫不犹豫地接下“烫手山芋”。期间,有人好心好意提醒:“小心,她根子都硬着呢!”

“我就是要让他们看看,是党纪国法硬还是他们的根子硬!”黄振林来了脾气。涉案人员调动各种关系给他施压,黄振林更加气愤:“党纪不是稻草人,不能摆在那里吓唬人,我只有按章执纪的权力,没有徇私枉法的义务。”他对办案人员说:“一切压力我来顶,你们放心大胆办案!”

“查不出问题,决不收兵。”2014年4月,黄振林亲自担任组长,组织精干力量对举报反映强烈的问题做认真研判、细致分析,制定了详细可行的调查方案。经过60多个日日夜夜的奋战,黄振林和调查组冲破重重障碍,终于打开突破口。

邓艳珠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提拔任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礼品礼金、收受贿赂以及贪污公款的违纪违法事实被一举查清,其也成为了河池市第一例被采取“两规”的女处级干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此案成功查办,不仅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更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赞誉,产生了反腐败的巨大震慑作用。

勇于创新,他敢于突破大案要案

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一直都是黄振林的工作态度。

在查处河池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银邦克在担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黄振林和专案组同事在自治区纪委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利用柳州市纪委办案点的办案优势,大胆设想,果断对银邦克采取异地“两规”措施,开创广西地级市实施异地“两规”第一案。

从2015年7月15日银邦克被“两规”,到2015年8月9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以及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短短26天时间,黄振林和同事们不畏艰难、锲而不舍,成功突破对象的心理防线。

经查实,银邦克在担任罗城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贿赂498万元、一辆奥迪Q5越野车,收受下属及企业礼金99.7万元;滥用职权,违规设置合同条款和划拨工程款3000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干扰和阻挠组织决定;生活作风败坏,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该案件成为河池市纪委查处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案例,是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贪腐大要案。

一个又一个大案要案的成功查处,振奋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河池反腐败动真格了!”一些群众和老干部说出的这番话,也成了黄振林敢于碰“硬”、拿“横”的源动力。

2018年5月,经过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黄振林带领办案人员组成专案组,着手系统查处河池城区城西征地拆迁系列腐败窝案。从5月8日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至2018年7月13日移送检察机关的66天里,黄振林和专案组的同事们充分运用谈话、查询、询问、讯问、搜查、调取、扣押等《监察法》所赋予的调查措施收集有关证据,顶着外界的各种压力,走访群众158人、收集证据材料500多份,制作谈话、询问、讯问、笔录228份,制作案件调查文书206份,形成案卷115宗,共计16000多页。

此次办案过程中,一共留置相关涉案人员9人。随着此案中涉嫌职务犯罪的5人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标志着河池市纪委监委独自办理留置第一案顺利办结完成,实现了监察体制改革所带来全面提升“纪法衔接”工作效率的良好效果。“这是一次大胆的尝试,为下一步查办案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黄振林说道。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首席记者 黄开均 编辑: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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