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河池废渣污染土地案当事人狱中向公众道歉
新河池客户端 2019-05-06 08:45:07

“本人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环境污染,在此向社会公众,特别是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镇冬田村社坡屯的群众诚挚道歉。”4月26日,本报刊登的一则道歉信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

一名署名为“韦荣军”的致歉人公开向宜州区刘三姐镇冬田村社坡屯群众道歉。一封短短的道歉信,何以引发社会这么大的关注?

4月30日,记者在监狱的会见室见到刊登道歉信的当事人——正在服刑的韦荣军。说起这事,他面带愧色地说:“我错了,我不该将有害炼油废渣露天堆放。通过媒体,我真诚地对村民们说一声‘对不起’!”

2016年7月,韦荣军等人租下社坡屯的一块空地,打算建沥青提炼厂,并挖了一个500多立方米的土坑。同年8月,韦荣军请来钩机,将131桶总重22.27吨的炼油废渣吊卸至土坑内。因炼油废渣泄漏到地上,造成野草枯萎。

2017年8月22日,宜州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了这批污染物。经检测,这批炼油废渣属腐蚀性危险废物。为保障公共环境安全,该局委托具备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对这批危险废物及受污染的土壤进行处置,共清理受污染的土壤166.84吨。

2018年12月17日,宜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对韦荣军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除民事赔偿外,韦荣军还须在媒体上向公众道歉。宜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宣判:韦荣军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赔偿应急处置费、检测费近60万元,并处罚金10万元;在河池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

韦荣军成为我市因污染环境在市级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的第一人。

如今,在社坡屯木材加工厂附近,曾经的大坑早被填平,几排水泥架上正晾晒着一张张木板,地上的野草绿意盎然。

“当时,我们站在十几米外,就能闻到一股浓烈的刺鼻气味。经过治理后,被污染的土地恢复了原样。”指着曾被污染的土地,宜州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严代明说。

严代明介绍,当事人非法从外地将炼油废渣运到宜州,试图通过二次加工将这批高污染物“洗白”后获利,社会影响恶劣。

“这起案件的判决,对今后破坏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宜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俊表示,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宜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红欣说:“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个人提起公益诉讼,在河池尚属首次,体现了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效果。提起公益诉讼,对环境破坏行为实行零容忍,增大违法成本,势必能震慑潜在的污染者,保护好绿水青山。”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莫 智 韦颖婕)

短评:

忏悔既要“口服”更要“心服”

日前,一名服刑人员在《河池日报》上刊登的道歉信引发读者广泛关注。他不仅为非法存储炼油废渣,造成土壤受污染的行为买单,还向公众发出了忏悔之声。

诚然,道歉信不是“后悔药”,它更多的是给潜在环境污染者敲响警钟。

在这起案件中,环保部门对辖区内污染隐患仔细排查,对不法分子惩处有力;检察机关对污染环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用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法院的公正判决,体现了对破坏环境行为的零容忍。部门机构的“一条龙”举措,为今后处理类似环境污染事件提供了遵循、做好了样本,进一步震慑了潜在的污染者。

除此之外,更有意义的是唤醒民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检察机关公诉时要求被告人向公众道歉,反映出司法机关介入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种价值取向,让当事人在内心深处对环境产生敬畏。

环境污染对河池来说是个敏感话题。一方面,这里山清水秀,拥有独特的生态优势,孕育出长寿养生文化;另一方面,这里曾因过度逐利忽略对环境的保护,造成冶炼厂遍地开花、污水横流。历史的经验教训让这座城市从上至下树立起“生态优势金不换”的理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壮士断臂的决心,依法关闭96家涉重企业,实现企业出城入园转型升级。现在,植被恢复了、空气清新了、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了,民众的环保意识增强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希望通过环保责任的落实、环保措施的加大,提高环保自觉意识,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真心希望这种道歉信越来越少。(作者:司马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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