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表决通过人事任免案
新河池客户端 2019-04-26 18:00:26

4月25日至26日,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辛幸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育伟主持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相关议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审议《河池市民间传世铜鼓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河池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学习作为常委会一项重大任务来安排和推进;要坚持依法履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各项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不断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丹葵、莫振祖、蒋向明,秘书长蓝瑞轩出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罗棋权,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韦剑平;编辑:蒙华颖)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4月26日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莹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覃志凌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国祥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

黄涛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世道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覃志凌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王国祥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华卫江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覃阳(女)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韦耀璜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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