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万元 顺庆公布举报医疗骗保行为电话
今日顺庆 2019-04-11 17:51:32

今日顺庆 吴雍

4月11日,记者从顺庆区医疗保障局获悉,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该区开通举报投诉电话0817-2815658,收集欺诈骗保线索,同时还出台了有奖举报政策,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奖金额度10万元。

 据顺庆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可以举报的欺诈骗保行为有四种:

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可举报的行为有,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挂名住院的;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可举报的行为有,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涉及参保人员可举报行为有,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可举报的行为有,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举报欺诈骗保行为的方式有多种,我们顺庆的举报电话是0817-2815658。”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本地举报投诉电话外,可以进入微信公众号添加搜索“国家医保局”,在“微管网”菜单下的“打击骗保”栏目中进行举报,也可以拔打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或各地举报投诉电话,同时还可以用举报信的方式,将书面材料邮寄到医保局或者省、市医保局。

“采取实名或匿名的举报形式,医保部门均会受理。”该负责人说,一般医保局在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会将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即使是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案件,医保部门也将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意见,并说明原因。关于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案件,医保部门会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如遇情况复杂的,可延期至3个月内办结,特别重大的案件,原则上不会超过6个月。

关于如何才能得到举报奖励,该负责人介绍,需要同时满足这些条件: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保基金损失;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保行政部门掌握;举报人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

“举报奖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者原内部人员,或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并提供可靠线索的,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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