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1.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
2.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在扶贫项目实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5.放纵、包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所列10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甚至与黑恶势力上下勾结、收受贿赂、通气说情,以及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问题
6.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