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游戏赌博 凤山一民警贪污挪用公款180多万元被判刑
新河池客户端 2019-04-02 19:02:33

4月2日,由凤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县监察委移送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当庭判决罗某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20万元。

罗某是凤山县公安系统的一名会计。由于交友不慎,罗某每天沉迷于网络游戏和赌博等,在其工资收入不能满足其欲望的情况下,以各种理由,先后105次从单位支取款项1821398.01元,用于购买游戏装备和车辆、支付赌博欠款等。

检察机关认为,罗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期间,从2013年5月至2016年11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拆分报账发票和附件、虚开发票涂改报销金额、虚列支出等方式,先后12次侵吞单位公款346212.72元,数额巨大;以支出各种费用为名,93次挪用单位公款1475185.29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法院在审理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河池日报通讯员 左明青;编辑:林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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