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都知道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但有些司机心存侥幸
认为酒后睡一觉,
酒精就能都散发了!
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河池宜州交警带你看看新鲜出炉的真实案例:
3月20日,宜州区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在国道242线(原省道204线)宜州石牛隘路段进行路查,结合“霹雳行动”工作部署,对过往的客车和货车进行整治时,查获一起中巴车驾驶员酒驾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10点40分,民警在石牛隘路段设卡查车时,拦下一辆中型客车。面对民警询问,该车驾驶员韦某躲躲闪闪,引起民警警觉。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闻到驾驶员身上有酒味,且驾驶员神色慌张,说话时支支吾吾,民警怀疑其涉嫌饮酒驾驶,遂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含量达3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据了解,驾驶员韦某是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某客运有限公司的司机,昨天和朋友聚会喝了自酿的白酒,早上感觉没什么事,驾驶的车辆又没有超载行为,就自行驾车上路了,没想到还是被查出酒驾。当时中巴车上乘客满座,连司机在内车上共17人。目前驾驶员韦某即将被依法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每个人对酒精的吸收排解能力不一,即便是上一顿甚至前一天喝的酒,仍有可能会被测出酒驾。
警方查处酒驾不是以饮酒后和再次驾车间隔的时间长短为依据,而是以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标准。一旦达到或超过80毫克/100毫升,就属于醉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宜州交警提醒:一般情况下,建议驾驶员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驶车辆,切勿心存侥幸。
(作者:河池日报通讯员 梁洪源;编辑:林郁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