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任命1名副市长及多个新组建部门“一把手”
新河池客户端 2019-03-07 11:53:16

何辛幸主持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人事任免案 部署今年工作

3月7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辛幸主持召开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研究部署今年人大工作。

会上,何辛幸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还举行了受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何辛幸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精神上来,更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加珍惜时代提供的机遇和舞台,更加珍惜组织的厚爱和期望。向宪法宣誓的新任命的同志,要时刻牢记誓词,切实履行承诺,始终忠于宪法,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监督,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法治观念和担当精神,确保宪法法律在我市得到全面实施,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就做好今年工作,何辛幸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做到立法服从大局、监督服务大局、决定维护大局、任免保障大局,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当前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统筹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调研等各项工作,对标对表,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大力弘扬“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河池精神,不忘初心,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育伟、马丹葵、吴家权、莫振祖、韦桂元、蒋向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蓝瑞轩参加会议。

副市长黄云宏以及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列席会议。(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龙 隆 编辑:韦婕)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3月7日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罗军为河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任命:

周凌锋为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石光文的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三)

决定任命:

韦安宁为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瓦其石格为河池市司法局局长;

莫绍乾为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覃献生为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潘广军为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迪为河池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韦东禄为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韩志平为河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黄家根为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曹崇俊为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文忠为河池市统计局局长;

韦幸力为河池市林业局局长;

韦统朝为河池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局局长;

罗宝益为河池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覃星强为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殷智为河池市大数据发展局局长;

毛华慧(女)为河池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牙锋为河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覃星强的河池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殷智的河池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四)

批准任命:

刘红欣为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张磊的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舒金生辞去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3月7日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舒金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龙隆;编辑:罗艳江)


打开APP阅读全文
相关新闻
×
前往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