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马儿首次违反《条例》教育为主但下不为例
南充晚报 2019-03-04 12:01:07

“今天,有交警在街上查电马儿呀,看来我只有把车骑回去了。”昨(3)日,家住顺庆区西门坝街的杨大爷刚把自己的电马儿骑上街, 与朋友通完话后,只好又把电马儿骑回家去。3月1日《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施行以来,交警依法对电马儿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过去在街上横冲直撞的电马儿首次被念起“紧箍咒”。3月1日当天,南充晚报微信推送的《南充人注意了:新<条例>今天实施,骑电马儿不守规则,也要被罚》一文,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

首次不罚

责令电马儿车主自行整改

“大爷,你这辆电三轮无牌无照,按照《条例》应该给予处罚。请你立即把它开回家, 首次不罚,但下不为例。”昨日上午,两位交警巡查至顺庆区金泉街,发现一辆厢式电三轮在前面行驶,交警立即过去将电三轮拦截。骑行电三轮的是一位老大爷, 车上还有两位乘客。交警向大爷宣传了已经施行的《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指出他驾驶无牌照电马儿违法,并且存在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依法应给予处罚。但是,因为老大爷是在《条例》实施后首次被交警查获,初次不罚,老大爷接受教育保证不再违法驾驶后,被交警放行。

图片▲ 交警在街头检查电动助力车

昨日,在市辖城区数十个重点街口,交警明显增派了警力。除了执行日常的交通疏导和管理外,交警对街口出现的电马儿进行重点检查。 涉及的电儿马包括两轮、三轮和四轮低速电动助力车。在桓子河大桥头,几辆无牌电动车被交警拦下,进行登记之后,交警对驾驶人告知其违法事实,给予现场教育后,将其放行。

在顺庆区模范街口,两辆两轮电马儿停放在正中的车行道前等候红绿灯,一名执勤交警过去对两名驾驶车指出占用车道违法,提醒驾驶人从右行车道靠街沿石附近1.5米范围内通行。“从3月1日起,凡是在路口违反红绿灯指示、不按交通标识通行的电马儿,都应该受到处罚。” 交警耐心地向电动车驾驶人宣讲已经施行的我市首部地方性城市交通管理法规,建议驾驶人学习《条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电动单车适用《条例》违法行为要受处罚

“这群小孩子也太没有安全意识了。”昨日上午,出租车驾驶员金师傅摇着头, 把车辆戛然停在红绿灯路口,等待一群骑电动共享单车的小孩子嘻嘻哈哈从车前通过。前面是绿灯,这群孩子夹在滚滚车流中,让不少司机不得不停车让行。

“现在电动共享单车太多了,不只是机动车道上, 尤其是在各个路口,既要注意行人通行,更要注意电动共享单车通行。”金师傅说,如今很多骑行电动共享单车的市民并不熟悉交通规矩,在路口随意左转,随意闯红灯。路口本来车流量就大,这种行为让机动车驾驶员的驾车风险极大上升。

市民左梅英对电动共享单车的莽撞行为非常头痛。本周末,她驾驶汽车去位于大南街的“梁自琼牙科”看病,车还没到诊所,就遭遇一位骑电动共享单车的中年妇女。看到对方骑行线路歪歪斜斜,为了顺利避让,她主动把车停下。然而这辆迎面驶来的电动共享单车,仍然在她的前车身上蹭剐了一下, 形成3道划痕。

“你们这些人骑车技术不好,胆子还蛮大, 在街道上穿来穿去, 真是烦人。”左梅英跟骑车大姐理论后,在围观群众的劝说下, 没有追究对方责任。但是这种倒霉事总是让人心里非常不爽。采访中,市民对《条例》能否适用电动助力车、对电动助力车的违法行为能否调整非常关注。

“满街数以万计的电动共享单车,交警执法中如何处理?”昨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宣科科长李德双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电动共享单车数目巨大,对城市交通管理形成较大的压力。 电动共享单车,可以且必须上牌才能上路行驶。我市电动共享单车数量巨大, 相关营运企业必须与交通管理部门衔接, 找到合适的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电动共享单车在行驶过程中,也必须遵守《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规定,对违法行为, 等同其余电力两轮车的处罚方式予以处罚。

严格执法维护《条例》权威助力城市管理

3月1日是《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施行首日。这天一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集市辖三区直属交警大队、支队各机关,在西山广场举行隆重的启动仪式。在活动现场,城北小学的孩子们身着交警服装,表演了精彩的街头剧。来自一线的交警演出的出警场景和情感剧,震撼人心。

《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重点对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交安设施管理体制、电动车管理、占道施工管理、停车泊位设置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标准,把行政管理主体和执法主体,细化到市(区)政府具体部门,理清了职能职责,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数额和幅度,体现了南充特色。

在启动仪式上,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作鸿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专项整治与常态治理波次推进, 教育引导和严格处罚有机结合,分阶段、分步骤、分片区整治电动车交通乱和停车乱、行车乱等问题,坚决维护《条例》权威。要坚持面向群众,广泛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条例》、关注《条例》、遵守《条例》的浓厚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险峰强调,以《条例》为纲领,以实践为依据,加快完善与之关联的配套制度, 尽快建立与之适应的执法体系,为《条例》的有效实施提供要素支撑。 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突出执法重点,把好执法尺度,加强联动配合, 深入开展电动车违法通行、 道路违法停车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走过场,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相关链接

电马儿违法 最低处罚50元

《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规定,两轮或三轮电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 取得行驶证和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车不得加装车厢,遮雨(阳)篷等;在规定位置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得套用、挪用其他车辆号牌;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在车行道右侧边缘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 按照交通信号灯、 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行,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遵守通行路段、通行时间的管理规定;按照道路通行方向顺向行驶,不得逆行;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车道被占用无法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时, 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车道行驶, 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返回规定行驶的车道。

按照《条例》规定,违反规定的电马儿,将受到警告和最低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原标题:电马儿首次违反《条例》教育为主但下不为例

打开APP阅读全文
相关新闻
×
前往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