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纪委监委去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93人
新河池客户端 2019-02-15 15:18:30

近日,金城江区纪委监委向该区第四届代表大会第三次年会公布了去年执纪审查成果。

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93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1人,占比35%,同比增幅26.3%;第二种形态处理170人,占比58%,同比增幅104.8%;第三种形态8人,占比3%,同比下降11%;第四种形态14人,占比5%,同比增幅180%。

2018年,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灵活处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防止小问题变大问题。

与此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坚持动辄则咎,究则必严,不留情面,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形成了有力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2018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13件,排查问题线索286件,立案18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2人,其中,给予重处分14人,涉及乡科级干部31人。

(作者:河池日报通讯员 张敬;编辑:罗艳江)

小知识:

“四种形态”

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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