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河池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11件 处分16人
2019-02-14 16:09:21

2019年春节期间,南丹县纪委收到了一封南丹县月里社区群众的实名举报:月里社区村委干部存在私家车油费到社区报账的问题线索。南丹县纪委派出工作组核查,经核查发现:月里社区干部通过两次虚列“车辆维修费”共计5350元,用于2017、2018年春节期间8名社区干部的春节过节费,平均每人分得668元。2019年2月,南丹县纪委监委对月里社区居委会主任陈龙开、妇代会主任罗双兰、党总支部书记岑勋奎立案调查。这是河池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个典型案例。

2019年春节期间,河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加力提速,聚焦节点重点,从严监督执纪,全力整肃作风顽疾,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元旦、春节前夕,以《条例》、《监督执纪规则》和作风建设规定为主要内容,精心编撰廉政山歌、节日廉语手机短信,加强提醒告诫。个别县(区)还利用微视频、送春联、廉政抖音、掌上课堂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辐射“崇廉”思想。同时全面畅通电话、信箱、邮箱、网站“四种举报渠道”,引导和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四风”问题,织密监督网络。节前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1期,并同步在河池清风网、河池纪委微信公众号发布,集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及时敲响警钟、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促进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范行为。

组织5个督导小组,分赴11个县(区)对节日“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深入特产店、酒店、税务等部门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大操大办问题进行暗访,深入部分单位、乡镇对干部工作纪律、津补贴、公车管理等开展常规监督检查。同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确保“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常抓常严、震慑常在。

2019年春节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作者:河池日报通讯员  王英睿 蔡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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