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担当,抒写“生态情怀”!市人大常委会高效履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闽北日报 2019-01-08 10:38:34

1月1日,全国首部河岸生态地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规定》正式开始实施,它填补了全国河岸生态地保护立法的相关空白。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一直以来,南平市人大常委会认真高效履职,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2018年,《南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规定》《南平市城市绿地管理办法》相继出台,聚焦保护生态,彰显市人大代表的“生态情怀”。

一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要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省森林防火条例执法检查,推动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全面推进河长制、开展水美城市和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促进河道生态改善和自然生态恢复……以监督促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为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关于以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古村落、古民居保护的建议》《关于保护武步溪流域生态环境的建议》《关于老旧小区内环境卫生治理的建议》……据统计,在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共提出230余项建议,其中就有80余项建议涉及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人大代表是绿色发展的重要践行者,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和智慧潜能,为推动绿色发展献计出力。在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听取和吸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有效释放了代表议政督政、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活力,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绿富美”的新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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