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旅游,“野长城”岂容“撒野”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何勇海 2018-12-10 21:01:32

一名驴友攀爬箭扣长城摔伤一事,引发了公众的关注。箭扣长城属于未开放的长城,即所谓“野长城”,是禁止攀爬的,但当地有关部门在管理和执法中却遭遇了困境——管不管都难。有网友认为,攀爬箭扣长城的人如果不断,事故可能还会发生。有专家建议,箭扣长城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很大,为了保护驴友的安全和长城不受破坏,可对箭扣长城部分区域进行保护性开发,也可以用旅游公告、旅游行业黑名单等方式引导文明旅游。

箭扣长城因整段长城蜿蜒呈“W”状,形如满弓扣箭而得名,它是长城最著名的险段之一,山势起伏陡峭,险峰断崖上的这段长城也就更显雄奇险要。再加上,城墙年久失修、砖块松动,总体来说是很有险势的。比如此段长城的天梯基本就是直上直下,接近90度,且无扶手和围栏,很容易踩空。与此相印证的,有媒体报道称,不到一个月就有4名驴友因攀爬箭扣长城而受伤。

从保护文物的角度看,驴友攀爬箭扣长城是一种破坏行为。与已经修复的长城不同,箭扣长城属于未开放的长城,驴友对这段长城的踩踏和攀爬,就会导致一些难以修复的破坏出现。如果攀爬者越来越多,人流量越来越大,砖块掉落、破碎,甚至断垣残壁倒塌的情况也可能会出现。因此,北京市2003年颁行的《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禁止“攀登未批准为参观游览场所的长城”,违反者会被处200至500元罚款。而驴友攀爬箭扣长城便违反了这一规定。

对于这种违法违规行为,当地相关部门并不是没有予以制止,他们在多个登上长城的道口设置了警示牌,提醒驴友禁止攀爬、不要乱扔垃圾、注意防火等,但收效甚微。对于那些明知故犯的攀爬者,相关办法也赋予文物执法队以执法权,可以罚款处罚。但这在实际执行时却难以落实,一方面是执法队伍人力有限且长城道口多,难抓违法现行;而另一方面是很多驴友根本不配合,有驴友声称自己并没有攀爬长城,只是爬山。在禁令形同虚设的局面下,攀爬者屡禁不止也就不难想见了。

这么说来,对攀爬箭扣长城也就没辙了?也不是。据报道,多数攀爬者是有组织的,组织者通过网上发帖召集攀爬者,收取一定费用。“擒贼先擒王”,相关部门不妨顺藤摸瓜,将组织者揪出来,对其予以顶格处罚,并纳入旅游行业黑名单。《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长城开辟参观游览场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利用长城设卡收费或者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召集攀爬者且收取费用,就是对这些规定的公然违反。

在笔者看来,文物部门除了与旅游、公安部门联动,加强防堵之外,也可以考虑对攀爬“野长城”的现象予以疏导。箭扣长城等“野长城”对驴友的吸引力很大,驴友想去探险与挑战或去体验青山翠谷尽收眼底的雄伟壮观感觉,是可以理解的,这种旅游需求也会一直存在。在修复整段长城的费用甚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妨对箭扣长城等“野长城”的某个区域进行保护性开发,并对游客开放,让其有序参观,使违法攀爬被疏导为合法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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