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220元!顺庆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出炉
今日顺庆 2018-09-20 18:02:57

今日顺庆 吴雍

9月20日上午,记者从顺庆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会暨业务培训会上获悉,该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由2018年的每人180元/年上涨到每人220元/年。

   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由2018年的每人180元每年上涨到每人220元每年。其中,由区扶贫移民局审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重点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由民政、残联按文件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异地学生、外地户籍人员均可就近缴纳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未办理居住证,在顺庆中小学校、技术学校、职业高中的外地户籍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的政府机关参保缴费;在顺庆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可在居住地的乡政府(街道办)、村(社区)参保缴费;高校在校生由学校组织参保缴费。

关于新生儿参保,可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凭户口簿在区医保局办理参保缴费或在户籍(居住)所在的乡政府(街道办)、村(社区)办理参保缴费。

据了解,在医保缴纳费用的方式上,可选择使用手机移动终端、银行代扣代缴等上线非现金缴费方式,也可选择基层代办点现金缴费。在集中缴费期内,续保人员可通过“天府手机银行APP”、“ 家人社”社银便携一体机直接缴费,也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到就近的农商行、建行、商业银行各网点缴费。

在缴纳医保费用时需注意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时间是以银行入帐日为准。续保人员在2019年2月28日前参保缴费的,可连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的,视为新参保人员,将有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018年未参保的新参保人员,在2018年12月底前缴纳2019年医保费的,待遇等待期从2019年1月起计算;在2019年参保缴费的,待遇等待期从缴费的当月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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