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华:企业债转股不是简单的逃废债
金融时报 2018-08-24 10:09:52

“高杠杆率问题必须加以解决,‘软着陆’的一个方法就是债转股。”华夏银行行长张健华23日在“2018中国银行业发展论坛”上表示,近期,国务院鼓励金融业进行市场化债转股,很多金融机构都在尝试市场化的债转股,涉及到债转股企业、银行、监管以及监管政策、各级地方政府的参与,所以,市场化债转股存在谈判、选择、博弈的过程。

“杠杆率偏高的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张健华在论坛上就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各方需要履行的权利及义务进行了明确。首先,对于银行业而言,应慎重选择债转股对象,真正杠杆率高的是国有企业及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杠杆率并不高。从商业银行自身来说,必须要把握好对客户的选择,掌握好扩张力度,把握好风险的尺度,严格执行监管要求、资本充足率、拨备率等各方面要求。

其次,从地方政府层面来说,主要是维护公平交易的环境,维护借贷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而不是简单地要求银行让利。“银行本身有逆周期的准备金制度,各种拨备是用来应对不可预期的损失,因此在市场化债转股时期,银行让一部分利也是应该的,但必须是一种市场化的选择。”张健华强调。

再次,在企业层面,债转股不是简单地为了减债或逃废债,还有一种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治理。“金融机构成为企业的股东,股东和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完全一样的,因此,内部治理、法人治理如果不进一步完善的话,就起不到债转股的作用,仅仅就是一个简单的逃废债。” 张健华坦言,企业需要真正切切实实地加强内部管理,要改善经营,才能让股东有信心同甘共苦,“用时间换空间”,起到债转股的作用。

最后,在监管部门层面,张健华认为,重点在风险权重上。由于目前银行业关于债务和投资的风险权重不一样,虽然监管部门也出台了一些规定,降低债转股风险权重,但可能依然需要进一步降低。另外,工、农、中、建、交五大行都成立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但股份制银行还没有。对此,他希望能够加快金融投资公司的批设,在风险权重上给予适当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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