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冯海砚 通讯员 马青花
曾几何时,民行检察在检察机关的地位相当边缘化,群众提起民行检察更是一头雾水。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民行检察逐渐走向检察机关的舞台中央,成为检察监督的重头戏,群众对民行检察的了解也日益加深,甚至有这样的说法:“官司有理打不赢,检察院里找民行。”
今年以来,交口县检察院民行部门加大对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力度,强化了对已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常态化开展对虚假诉讼的专项监督,加强了对民事诉讼程序与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该院民行部门通过调阅法院案卷、接待申诉当事人等渠道找寻案源,对法院已生效的裁判、调解书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在调阅法院民事诉讼案卷时,民行干警发现审判程序中存在送达起诉状副本超期、未向原告送达被告答辩状副本等问题,及时向其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纠正。
近日,在办理交口县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检察监督案的过程中,交口县检察院民行干警在依职权核实该案涉及的当事人身份信息时,发现该案涉及的当事人之一常某某,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供伪造的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于是在9月19日,将该犯罪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孝义市公安局。日前,孝义市公安局已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常某某、王某某立案侦查。
随着民行检察工作的深入,公益诉讼成为检察监督的新领域,更是检察监督新的增长点。今年9月,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全省公益诉讼工作吹响了集结号。交口县检察院积极落实,稳步推进此项工作。
10月23日上午,交口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胡耀方在交口县2017年度科级干部轮训班上作了主题为“立足检察职能,守护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专题讲座。讲座中,胡耀方结合真实生动的案例和相关数据,通过多媒体与短视频相结合,讲课与互动相结合的方式向轮训班学员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相关知识,阐述了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以及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背景、范围、程序等内容。通过一系列生动的案例与数据介绍,学员对公益诉讼有了全面的了解,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交口县检察院检察长杜学明表示:此次专题讲座是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宣传系列活动之一。今后,该院将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民行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保护公益,形成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为推进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11月3日,交口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交口县委政法委、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协法工委、县法院、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国税、县食药监局等27家单位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受邀参加座谈会。会上,交口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勇就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试点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等,向与会的领导及代表们进行了解读。各单位负责人和应邀代表、委员在共同学习了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后,对公益诉讼如何开展也有了深入的了解,并就履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等积极交流讨论。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青平深有感触地说:“交口县委坚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参会的各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中央部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这一制度的重大意义,扎实做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发挥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作用。”杜学明表示:“公益诉讼是大势所趋、形势所需、责任所在、民众所盼,我们检察机关要严格行使好公益诉讼这项新职权,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全面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各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应当各司其职,加强联系协作,提高质效,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序开展,共同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代表们为检察机关积极响应号召,及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点赞,称此次座谈会的召开,极大地宣传了公益诉讼工作,为检察机关全面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