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浓度最低 降幅最大   吕梁10—11月份空气质量 位列汾渭平原11城市第一
吕梁日报 2018-12-29 17:16:33


 近日,生态环保部通报了汾渭平原11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今年10—11月,吕梁PM2.5平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2%,在11城市中PM2.5浓度最低、降幅最大,变幅位列第一,满足了同比下降3.5%的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成立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重要部署,将山西、陕西、河南三省的晋中、运城、临汾、吕梁、洛阳、三门峡、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等11个城市,作为汾渭平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通报指出,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根据国控点监测数据,生态环保部对汾渭平原11城市今年以来以及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浓度及同比变幅分别进行排序。2018年1至11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47—67微克/立方米,平均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10—11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49—77微克/立方米,平均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是吕梁市,为49微克/立方米。

从改善幅度看,1—11月汾渭平原10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个城市同比持平。10—11月汾渭平原有9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其中8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最大的是吕梁市,同比下降22.2%,变幅排名第一。

我市有关人士指出,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吕梁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的目标,吕梁将深入开展汾渭平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深入实施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改造,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黑加气站、黑加油站,不断强化扬尘综合管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坚决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巩固深化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推动汾渭平原大气环境治理不断取得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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