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纽约金融服务部(NYDFS)同时批准了两种基于以太坊发行的稳定币,分别是Gemini公司发行的稳定币Gemini Dollar,与Paxos公司发行的稳定币Paxos Standard。有业内人士认为,美国正在利用这次机会,重塑美元以及重新规划美元的全球性战略。而事实上,相关专家指出,美元是美国的主权货币,即使在美国,能否在美元之外再流通以美元储备支撑的其他货币,至少必须得到美联储的批准,而不是所谓的“纽约金融服务部”就有资格批准。但不可否认的是,美元数字化布局正在逐步深入。对此,日前,本报记者专访了京东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张彧通博士,请他就中美两国推动法定数字货币进程区别以及如何设计更好的机制去适应法定数字货币带来的变化话题阐述自己的认识。
法定数字货币产生的影响
张彧通认为,法定数字货币的使用将会给金融领域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第一,对于支付系统的影响。按照国际清算银行《法定数字货币》报告中对“数字之花”的描述,法定数字货币按照功能可以划分为通用和批发两类货币。前者指的是不设定使用目的的法定数字货币(类比现金);后者指的是仅仅在银行间系统进行交易结算的法定数字货币。由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存在,非银机构的支付会挤占银行体系的支付市场份额。中国的情况略有特殊。在中国这样的第三方支付发达的国家,未来法定数字货币的落地也很有可能改变第三方支付市场的格局。第二,对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影响。金融市场参与主体与法定数字货币直接打交道。第一个发生变化的就是中央银行。对于央行来说,影响在于两方面。第一个方面,法定数字货币与银行存款的相互作用会给央行带来更多的金融中介职责。第二个方面,法定数字货币的铸币税效应在不同的案例中会不同程度地显现。第二个发生变化的是商业银行。银行的商业模式会由此改变,支付业务、存款业务将会受到较大影响,银行可能会面临业务的紧缩。第三,对于货币政策的影响。法定数字货币的不同定位于种类,会给货币政策带来诸多影响。例如可能会强化政策利率向市场利率的传导。但是货币政策操作本身的机制是不会因为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而改变的。第四,对于金融市场的影响。法定数字货币通过市场参与主体的偏好变化,会影响到不同的金融市场,包括:主权债务市场和担保抵押市场,货币基金市场以及国际金融市场、如果为法定数字货币设定利率功能,则其在金融市场的角色更加活跃多变,将会在不同程度冲击传统主权债务、法币、央票等金融工具。以国际金融市场冲击为例,法定数字货币可能会加速弱势货币失衡,从而引起更大规模地资本流动。第五,对于金融稳定性的影响。以上各方面对法定数字货币的需求和使用会造成对宏观金融稳定性的影响。至于法定数字货币的使用是否会降低黑天鹅事件发生的概率,目前没有任何研究结果可以说明。
中美推动法定数字货币进程比较
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撰文指出,我国“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应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张彧通表示,这实际上强调了法定数字货币的支付结算功能,而将需要谨慎论证、小心尝试的其他功能(例如货币政策工具)的影响降到最低。这种务实的推进思路既有助于法定数字货币对数字经济产生推动作用,又有助于排除法定数字货币新技术带来的各类风险。
张彧通指出,货币数字化的另一股力量——美国,在数字货币领域是民间的动作快过政府当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上市了比特币期货,纽约州金融服务局批准了私人公司发行的几类“稳定币”,而SEC等传统强势监管部门始终对ICO、比特币ETF等金融产品持有谨慎态度。在电子化时代,美国拥有比较完备的规则用来规制虚拟货币。美国财政部认为虚拟货币具有一定的价值储藏功能和支付属性,美国国税局也对虚拟货币财产如何征税有过讨论。进入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主导的金融科技时代之后,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带来了美联储关于发行联邦数字货币(Fedcoin)的探讨。在观察了数字货币的诸多形态和用途之后,美联储前主席耶伦曾经表态认为,发行联邦法定数字货币的好处与顾虑都尚没有研究清楚。但是锚定资产的几类“稳定币”创新,在一定意义上正在接近法币,例如锚定美元的USDT既可以作为支付手段,又币值稳定(与美元1:1挂钩),具有一定的价值储藏功能。但是发行过程是否透明、是否可能存在超发、是否可以刚性兑付等问题仍然等待着“稳定币”去解决。而基于数字资产抵押的稳定币其币值自身很容易被投机所打破,基于“算法”调整的稳定币无法应对市场情绪与信心导致的币值波动。这再一次印证了,数字货币法定的必须之处——货币价值来源于国家信用,使用货币是对国家信心的体现。
他进一步表示,在美国,除了法定货币——美元之外,还存在着仅在一定地理范围内流通的货币。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私人可以印制类似货币的纸质凭证。替代货币“伯克谢尔”就是一种。这种货币仅在美国新英格兰地区马萨诸塞州的大巴灵顿镇流通,且发行总量不超过80万元。可以想象,美国监管当局不会限制此类替代货币进行数字化,只要数字化后的“货币”限定地理范围、场景使用。由此看出,美国的“货币数字化”进程走得是一条不一样的路径,通过民间的金融活动“创新”、“试错”,从而得以推动。
法定数字货币底层系统的搭建
法定数字货币有不同的技术实现方式。但张彧通表示,其设计理念都应着重强化安全、可信、便利、创新。
他表示,底层系统搭建需要考虑至少三个问题:第一,交易的发起、验证和进行模式是基础,也是重中之重。交易的全流程应当包括:认证、登记、分析、管理等等。针对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设计符合设计理念的节点。第二,法定数字货币系统中的交互方式。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一般有两种方式——单层发行和双层发行,前者指的是央行直接向市场投放,后者指的是央行和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向市场投放。交互方式的设计以投放方式为前提,将设计的多方主体纳入其中。例如,可以设计为: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商业银行提供法定数字货币存储,并为普通用户提供数字钱包。第三,系统运行数据具有多面性特征。法定数字货币的运行,最有价值的部分在于数据。对于交易者来说,交易数据的公开程度、范围和方式需要确定;对于监管者来说,对数据进行使用和分析的权限需要明确,分析的内容需要阐明(比如行为监管、风险管理、信用评级、犯罪预防等)。
法定数字货币是完善金融制度的良机
要想运用法定数字货币系统,需要设计更好的机制去适应法定数字货币带来的变化。张彧通认为,法定数字货币是完善金融制度的良机:
首先,法定数字货币可以拓展监管科技的适用范围。伴随着数字金融发展的是数字监管的发展,也就是监管科技不断渗透金融监管。监管科技包括了数据收集和数据分析两个层面,前者包含了数据自动化报送,自动报表生成等内容;后者包括用数据分析进行市场行为监管,宏观微观审慎监管等内容。得益于分布式架构、移动支付、可信可控云计算、密码算法、安全芯片等一系列技术的发展,法定数字货币系统本身就是一套运行良好的监管科技系统,一方面可以进行精准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另一方面还可以作为科学的货币政策工具,提供更广泛意义的货币金融调控。
其次,法定数字货币可以促进法律更新。法定数字货币要求传统的货币法律关系进行更新,形成至少包括“货币法律关系+新型法律关系+数字法律关系”的框架。首先是科学技术运用在货币领域所带来的新问题——数字法律关系,包括所有权属性,数据与信息保护。法定数字货币虽然存在于电子网络中,但是其通过技术手段形成了“数字化表达”的货币。从货币的本质属性出发,法定数字货币是作为特殊动产的无形物。其权属的转移应当适用特别规定——通过法定数字货币认证、登记中心节点宣示。该系统中的可能存储的个人信息与数据也是一个全新的问题。一方面,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需要遵守网络安全法以及个人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相关规范;另一方面,考虑到法定数字货币所肩负的监管职责以及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提供者的角色,还应当赋予央行在不违反法律赋予的个人信息权利的前提下的相关管理权力。
第三,法定数字货币推动金融制度完善。从国家金融制度层面来看,法定数字货币提供了一次对其进行完善的机会。货币的重构没有改变金融制度的本质,但是越发强调了金融制度的有效性。例如,法定数字货币在主权货币的概念前提下,提供了便利性和安全性;在个人信息保护和公序良俗之间需求平衡;有利于货币政策的有效运行和传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