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出席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河池市代表团召开会议,认真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大家积极评价报告,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是深刻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对广西新时代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自觉地担负起新时代立法职责使命;
二是深刻精准把握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特点规律,以高质量立法推动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三是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立法全过程、各方面;
四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立法工作,为广西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是坚持人大主导,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效率,增强立法社会认同,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
六是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突出经济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
七是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
八是加强对设区市和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
河池市代表团团长、市委书记何辛幸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通篇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导向,体现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务实亲民、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
一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对脱贫攻坚、食品安全、教育卫生等重点民生工程监督,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要进一步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充分运用调研活动的丰硕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效。
三要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建设资源优势,加强对市、县人大信息化建设的综合指导、培训,推动市、县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河池市代表团副团长、市长唐云舒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一个务实严谨、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文风朴实的好报告。报告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实在,对今年的工作安排重点突出,内容丰富,把全面统筹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指导性。出台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非常必要、及时。
河池市代表团副团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育伟说,2019年,河池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立法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县乡人大工作取得新成绩。下一步,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部署,依法履行职责,扎实推进人大各项工作。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首席记者 罗昌亮;编辑:林郁婷)